政府譴責發動罷工公投 新公務員工會:無預設立場 非政治性活動

撰文:劉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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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個工會原定本周日(14日)發起「三罷公投」反對港版國安法,參與工會包括新公務員工會。港府今日(12日)發聲明譴責有公務員工會號召公務員參與公投,反對國安立法,並形容工會採取激烈手段,損害整體香港社會利益和公務員隊伍聲譽,定必嚴肅追究。
新公務員工會今日(12日)發聲明回應指,特首曾稱中央政府會就國安法聽取各界意見,認為工會是次的行動是切合特首的呼籲,各行各業的市民可按照工會所提供的平台表達對國安法立法的意見,並「希望政府履行承諾」,允許本港各行業就此提出意見。

新公務員工會主席顔武周日前遭取消署任安排。(資料圖片 / 盧翊銘攝)

工會:投票內容無「反對」字眼

新公務員工會聲明指,該會對是次投票內容沒有任何預設立場,只是擔當籌備投票的角色,讓會員表達對國安法及公務員凍薪等議題的意見,又引述早前的問卷調查結果,九成同事擔心國安法影響自由及權利的行使,亦不同意「凍薪」的做法。

工會認為,結果反映公務員的意見一面倒,故此「必須有具體行動回應會員的訴求」,並在人手、場地及宣傳效益等考慮下,決定與其他工會將籌備聯合公投行動,以相應方式共同參與。

工會又指,該會未有提出任何對國家安全立法「反對」的字眼,有關投票內容亦只是詢問會員會否擔心自由及權利受影響,認為政府錯誤理解工會立場,呼籲政府日後與工會直接聯絡,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批評罷工公投。(資料圖片)

稱僱主不可阻嚇僱員行使權利

工會又指,今次投票內容除了國安法立法外,亦有公務員凍薪及宣誓等事宜,是包含了勞工的權益及權利在內,非政府所指的政治性質活動。工會重申,該投票行動符合程序及規章,法例亦容許僱員參加工會的權利,而僱主不可阻止或阻嚇僱員行使權利,促請政府「以身作則,尊重並保障所有僱員,以免知法犯法」。

工會提到,政府曾強調國家安全立法不影響公務員在內的香港市民的各項權利和自由,認為國安法未立法下,該會及其他工會已多次被政府發聲明譴責,「實不敢想像立法後政府將如何確保相關的自由及權利能被恰當保障」,並呼籲政府能吸取反修例事件的教訓,確保立法與否切合香港市民的意願,避免重蹈覆轍。

新公務員工會近日陷入政治風眼,主席顏武周被免去署任一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即恢復低一級的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他認為於公眾觀感而言,難免將政治因素考慮在內。顏武周去年曾發起公務員集會,反對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