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監獄規則|葉劉淑儀:合理必要 「吃私飯穿私衫」已過時

撰文:王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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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今日(7月7日)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簡介修訂《監獄規則》(香港法例第234A章)的建議,曾擔任保安局長的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修例「非常合理和有必要」。她表示,坊間關注的一些問題,諸如禁止候審在囚者穿著「私服」和進食「私飯」會否造成未審先判。有外國例子可參照;收緊探訪的做法亦有例可依。

行政長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監獄規則》許多規定已經過時。(何夏怡攝)

修例圍繞三方面 葉劉:助在囚者更生

葉劉淑儀接受《香港01》訪問時指出,修例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防止罪行發生,協助在囚人士改過自新,維持監獄的安保。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提出,今次修例主要圍繞三方面,包括強化懲教署整體執法效能、加入維護國家安全的考慮元素及令《監獄規則》更合時宜。葉劉淑儀認同有許多監獄規定已經過時,例如「吃私飯」、「穿私衫」等情況,便給如澳洲、紐西蘭、英國的一些司法管轄帶來不便。

鄧炳強今日也提及,「私飯」帶來數個風險,包括製造特權、被利用來運送毒品或其他違禁品,以及無法確定食物是否健康。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修訂《監獄規則》旨在強化懲教署執法效能、加入維護國安元素及令法例更合時宜。(廖雁雄攝/資料圖片)

限制律師教士會見 英國有類似規則

修例賦權懲教署因應維護國安或防止罪行等目的而對探訪囚犯施加限制,包括限制特定法律人員與專職人員探訪。葉劉表示,「限制法律人士、宗教人士見在囚人士不是一刀切,是為了特定需要」。她指出,英國亦有類似規則,此次修改「完全符合人權法」。

她解釋,在某些必要情況下,例如妨礙國家安全或對監獄安全秩序有影響,懲教署署長會向裁判司申請手令,若在囚人士有異議,可向裁判司上訴,要求司法覆核,修改或撤銷手令。若裁判司不允許法律人士探監,囚犯也有權申訴找另一位法律代表。

懲教署會安排在囚人士參與宗教活動。圖為香港聖公會大主教陳謳明2022年到白沙灣懲教所主持聖誕崇拜。(資料圖片)

修例杜絕「探監師」 葉劉:監獄不等同住酒店

鄧炳強提及修例目的時,指出2019年反修例風波後,有不少所謂「探監師」,濫用朋友的身份去探監,藉機繼續煽動一些囚犯對政府的仇恨、不滿。葉劉談及朋友探監問題時,亦強調「監獄不等同住酒店,探監的次數是有限的,通常只允許親人探訪」,例如記者採訪就是不允許的。

今日在保安事務委員會上發言的議員均表示支持修例。鄧炳強表示,會全力爭取「早一日,得一日」完成修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處理,在刊憲當日立刻生效。葉劉認為,此次立法並不匆忙,是根據現有程序修改規則,並且可以成立委員會研究判決法例。她強調此次修例「是監督和維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