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規管框架出爐!車輛數目設上限須每年續牌 平台自訂車費
網約車規管框架出爐,運輸及物流局今日(15日)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立法框架建議,提出對網約車運營平台、司機與車輛分別發牌規管。其中司機與平台牌照數目均不設限,但有效期均為五年。平台可因應市場情況自訂車費,而政府考慮就每個網約車程要求平台繳交徵費,以及要求平台按旗下車輛數目繳付牌照費。
至於車輛牌照,有效期只有一年,但可續期,最長亦為五年。車輛牌照會設上限,但數量未定。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要求運流局先定下立法框架,再聚焦處理網約車具體發牌數量等社會較多不同意見的技術細節問題。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周五(18日)討論規管框架,當局目標今季向立法會提交及審議主體法例修訂草案,希望今年內通過。
▼網約車規管框架▼
李家超今早見記者時主動預告,運流局將在今日下午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提出規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立法建議。一如之前傳出的消息,政府對平台、司機與車輛均設立發牌規定,任何人無牌營運平台或提供網約車服務,均屬違法,可判處監禁和罰款。
司機數目不設限 須持私家車牌至少一年及通過指定考核
立法建議提出,所有網約車司機必須領有網約車司機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五年,不得轉讓,可續期,續期次數不設上限。申請者必須年齡21歲、持有私家車駕駛執照至少一年、申請牌照前五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記錄,以及通過指定考核。
此外,政府計劃商用車輛司機提交體格證明的年齡門檻由70歲降至65歲,網約車司機亦 須符合相關規定。
為了加強的士司機的競爭力,文件建議容許的士駕駛牌照持有者可直接申請駕駛網約車資格,毋須另行考核。文件指,這安排有助增加的士司機的就業選擇,相信會受到司機歡迎。
車輛首次申請時車齡最高七年 須購商用車第三者保險
車輛方面,將設總量控制,但具體數量未定。李家超今早表明,由於網約車和的士共存的立法方案涉及問題複雜,運流局可以先處理較有共識的問題,定下立法框架,之後再聚焦處理有較多不同意見的其他技術細節問題,包括網約車具體發牌數量。
文件提出,車輛許可證有效期1年,不得轉讓,可續期(最長五年)。車輛要符合以下要:申請許可證時車齡不能超過七年、需要購買商用車的第三者保險、需要每年驗車,以及車輛必須以個人名義登記。網約車可向多於一個網約車平台註冊,並接受由不同平台安排的行程。
平台設入場門檻 須按旗下車輛繳付平台牌照費
平台方面,將設入場門檻,衡量準則包括營運經驗、資本投入與財力證明。平台牌照期限同樣為五年,不得轉讓。運輸署會就持牌平台服務作中期評核,決定是否延長平台有效期。
平台申請者主要要求包括: 必須為香港註冊公司,在香港常設行政人員及辦事處,每間公司只可持有一個網約車平台牌照,必須就旗下司機作盡職審查,監察司機服務質素,設立處理投訴機制及司機服務評分系統。
平台可因應市場情況自訂車費。網約車與司機可同時在不同平台註冊,平台不得作出限制。政府考慮就每個網約車程要求平台繳交徵費及按旗下車輛數目繳付平台牌照費。
李家超: 網約車進入香港11年未規管 問題不能再拖
李家超指出,網約車進入香港市場已11年,由於一直沒有制定監管制度,而的士服務質素又未符合到市民期望,多年來產生了各種問題,他認為網約車規管問題雖然複雜,但問題不應該再拖。
規管文件指出,網約車立法基於三大宗旨,首先是「以民為本,安全出行」,透過提供多元化出租車服務以滿足市民要求、保障乘客安全,同時藉良性競爭改善服務;其次是「增加司機選擇,優勢並存」,為網約車與的士締造公平競爭環境,維持的士營運優勢不變,包括街上載乘及的士站,而且可選擇網約車業務以增加競爭力。
第三項宗旨是「良性競爭,健康發展」,讓網約車循合法途徑提供服務,利用合法平台引入競爭,保障司機利益,同時提升的士營運效能和營運環境,並為市民提供更好的的士服務,亦提供新的營業空間,營造網約車和的士共存環境,為市民提供優質網約點對點出行服務。
問:網約車在香港是非法的嗎?
答:香港法律規定,利用汽車載客取酬的行為必須取得「出租汽車許可證」,而長久以來,個人點對點交通服務主要由擁有牌照的「的士」提供;不過,當科技促使交通運輸產業和市民出行需求發生根本變化,衍生「網約車」這種新型載客取酬營運形式,特區政府卻遲遲未有打破的士牌照壟斷,未能開放市場競爭,導致網約車在港服務11年仍未合法化。
問:政府停止增發的士牌照多年,帶來什麼問題?
答:香港目前共有18,163個的士牌照,因政府停發新牌導致數量稀缺,持有者可以控制市場形成壟斷,並且催生了非常畸形的炒牌環境,令的士牌照由「公共交通資源」變成「金融炒賣工具」,在過去25年內由252萬元被炒高至667萬元。的士牌主將炒牌成本轉嫁租車司機,迫使司機和乘客陷入「司機收入低—服務差—乘客埋怨—流失更多客—收入更低—服務更差—社會怨氣更大」的惡性循環,更積聚的士和網約車之間的仇恨,種下社會衝突禍根。
問:的士與網約車亂局,應該怎樣解決?
答:往屆政府施政失當,既未有打破的士壟斷,又未有落實網約車合法化,的士與網約車出現惡性競爭,影響市民出行體驗、損害司機勞動利益,更令不同群體之間產生越來越大的怨氣和怒氣。有為政府理應敢於改革,堅持以產業發展和社會轉型為主線、以乘客需求和司機權益為依歸,推動網約車合法化,徹底打破的士壟斷,重構點對點出行服務,杜絕公共運輸服務資源的炒賣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