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發牌量未談 李家超:問題複雜但不應再拖 先處理有共識事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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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合法化已成定局,今天(15日)下午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建議立法框架。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網約車產生各種問題,十一年來沒有制定監管方案,包括網約車合法性、車輛和乘客的保障、網約車與的士共存等複雜問題,但不應再拖,政府必須拿出解決方案,預告網約車司機要符合駕駛資格要求,以及購買第三者保險。

被問到網約車發牌數量,李家超表示涉及各種複雜利益,建議先定下立法框架才處理,形容要先處理有共識的事情,「行咗第一個大步,技術的小步」之後再聚焦處理,研究網約車發牌量。

李家超:網約車規管不應再拖

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主動預告網約車規管框架今天出爐,將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他形容自2014年11月首個網約車平台進入市場以來,一直沒有監管,的士服務質素亦未符合市民期望,多年來產生各種問題,包括合法性、安全保障、保險、司機水平、如何與網約車共存、如何利用網約提升服務,以及如何提高整體點對點交通服務。

他說相關問題複雜,但不應再拖,必須有解決方案,期望立法會充分討論,當局聽取意見,細心研究後提交立法草案。

7月15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楊凱力攝)

七大原則定網約車框架 司機須持駕駛資格、買保險

他要求運輸及物流局按以下原則制定立法框架,要先處理較有共識的問題,定下框架後再聚焦處理其他技術細節。

第一,必須制定規管網約車服務平台運作,定下標準和責任。

第二,需要制定車輛規管要求;

第三,制定司機駕駛資格的要求,確保服務安全;

第四,須制定適當保險要求,保障乘客安全和利益;

7月15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楊凱力攝)

第五,必須為的士服務制定網約車營運環境,以提升的士營運效能和空間;

第六,需要營造網約車與的士共存的環境,為市民提供優質網約點對點出行服務;

第七,社會有很多不同意見,同時有清晰共識,即需要立法規管網約車。

李家超提出的立法原則,未有觸及網約車發牌量。(視覺中國)

網約車發牌量未交代 李家超:先處理有共識的問題

李家超提出的立法原則,未有觸及網約車發牌量。被問及網約車發牌數量是幾千個還是以萬計,根據甚麼數據釐定發牌量?方案落實後市民等車會不會更耗時,如何令今次方案「站在人民一邊」?

我同意問題複雜,但認為問題不應該再拖,政府必須拿出解決方法,因此運輸及物流局可以先處理較有共識的問題,定下立法框架之後,再聚焦處理有較多不同意見的其他技術細節問題。
行政長官李家超

李家超表示,原則是制定立法框架讓網約車與的士共存,令有市民優質方便點對點交通服務外,要營造有利的士營業的新空間。他說針對特別的技術性問題,社會意見很不同,形容十一年來未有解決的問題,所牽涉元素複雜,指示局方對於較為有不同意見的技術問題,例如允許網約車數量多少,在設立立法框架後聚焦處理。

7月15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楊凱力攝)

他說希望社會明白各種利益是複雜的,涉及角色和人要處理的問題是多的,建議有共識才處理,「行咗第一個大步,技術的小步」再聚焦處理,會多聽意見、多研究,希望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收集不同意見並深入研究後,再處理各種其他問題,尤其是細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