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賣碼頭|港府強烈反對巴拿馬法院裁決 促港企審視在當地投資
撰文:文維廣
出版:更新:
巴拿馬最高法院裁定,與長和簽定就港口特許經營的合同違憲兼且取消有關合同。特區政府今日(1月30日)回應事件,對巴拿馬法院做法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政府發言人提醒,基於現時巴拿馬的情況,香港企業應認真審視其現時及未來在當地的投資。
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強烈反對任何外國政府在國際經貿關係中使用脅迫、施壓或其他不合理的手段,嚴重損害香港企業在當地的合法經營權益。發言人強調,這亦會嚴重損害當地營商環境,勢必動搖投資者信心,並損害雙邊關係和兩地長遠經濟發展。
特區政府重申,巴拿馬政府應尊重合約精神,為當地依法營運的企業提供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確保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干預。香港企業在巴拿馬經營和投資,應獲公平合理的待遇和保障。
基於現時巴拿馬的情況,香港企業應認真審視其現時及未來在當地的投資。
巴拿馬最高法院周四裁定,與長和簽定就港口特許經營的合同違憲兼且取消有關合同。長和旗下巴拿馬港口公司發聲明指,雖然尚未接到此項裁決的通知,但認為該裁決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框架及批准合約的法例,有違誠信及背棄合約精神。
長和同時指出,因應近期連串事件影響巴拿馬港口公司及其投資者,永久保留法律追究權利,包括訴諸當地及國際法律程序在內的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