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將於下周一 判刑 黎面對控罪最高可判囚終身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利用其個人的國際人脈,及透過「重光團隊」,極力遊說多個國家,制裁中港兩地政府及官員。同時,黎又涉以旗下的《蘋果日報》為平台,煽動市民上街和抗爭,及鼓吹制裁。經過156天審訊後,他和三間《蘋果》相關公司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煽動共三罪罪成。此外,6名《蘋果》高層和重光團隊的李宇軒和陳梓華,則承認控罪。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2月9日早上10時在西九龍法院判刑,預料需時一小時。
消息傳出逾四十傳媒已開始排記者席
雖然司法機構的網頁於今早(6日)才出示黎案的判刑日期,但早於昨晚已有傳媒聽聞案件將在下周判刑,並已有小部份傳媒率先放下物件,希望能取得庭內僅有的記者席。至今早司法機構的網頁顯示出下周一為判刑日後,數小時內已有逾四十各地傳媒在庭外放下物品輪候記者席。
及至中午時分,公眾席一邊亦已出現約20人在排隊輪候公眾的旁聽席。
司法機構將設7個延伸庭共607位置
司法機構今午亦公布旁聽安排,當日會開設正庭及7個延伸庭,共116個記者席及491個公眾席予傳媒及公眾旁聽。正庭將設有42個記者席及42個公眾席,其餘均是設有視像的延伸庭,入場籌將以先到先得及每人一籌的方式派發。
12被告包括9人及3公司
12名被告分別為黎智英(78歲)、蘋果日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63歲,壹傳媒前行政總裁)、陳沛敏(54歲,前《蘋果》副社長)、羅偉光(50歲,前總編輯)、林文宗(54歲,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60歲,前社論主筆,筆名盧峯),及楊清奇(58歲,前社論主筆,筆名李平);以及兩名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35歲)和陳梓華(34歲)。
黎經審後被定罪
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被控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另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經審訊後,他們被裁定所有控罪成立。審理案件的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在裁決指黎對中國心懷怨恨,並以幫助香港人為藉口,找美國相助,務求令中國政府倒台。
壹傳媒及蘋果6高層已認罪
《蘋果》6名高層和重光團隊的李宇軒和陳梓華,則在審訊前各承認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第一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而根據《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
辯方求情指黎年老多病
辯方在求情時,指黎智英有高血壓、糖尿病、下肢肌肉發炎和視網膜靜脈阻塞,在還押期間亦體重下降。辯方望法庭判刑時考慮,黎已年屆78歲,並單獨困禁,直言:「黎監禁的每一天,令他更走近生命的盡頭。」
李宇軒及陳梓華有就作供求特別減刑
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和陳梓華在求情時提及有在審訊時作供,其中陳梓華指自認屬「超級金手指」,認為他可獲減刑一半,甚至三分二刑期扣減。
案件編號:HCCC147/2021、HCCC 51、52/2022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