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判決.案情|黎與「重光團隊」協議 推國際遊說制裁港府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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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控的其中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指他和陳梓華、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等推動制裁,其中李和陳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陳梓華稱曾與黎智英6次會面,黎認為團結議會,街頭集會力量和「國際線」等,才可達至「支爆」。陳又指,黎提出國際遊說的四個步驟,包括令外國知道香港發生的事,爭取當地關注及譴責港府,以及和政治顧問等「枱底人」建立關係,藉以影響外國對華政策,推動制裁。
黎智英自辯時承認有與陳梓華聯絡,但只是想藉陳傳話平息「勇武派」的暴力,他不知道陳等人有參與國際游說的工作。黎又稱不認識李宇軒,至李被捕才從新聞看到其名。但控方認為,黎的助手Mark Simon負責連繫各人,亦令黎與各人及相關組織建立關係。

國安法3名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有與陳梓華等人尋外國制裁。法官認為,黎知道李宇軒與英國保守黨成員成立「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下稱:IPAC),以商討對華政策,亦知其成立的目的;黎收到「攬炒巴」劉祖廸加入IPAC的相關資料,《蘋果日報》亦有大篇幅報道等等,都可證明黎知情,故裁定他涉嫌串謀「重光團隊」的勾結外國勢力控罪成立。

【黎智英案・專頁】

黎智英被指與重光團隊有關連,但黎辯稱只曾與陳梓華見過數次面。(路透社)
陳梓華作供時指黎智英不但墊支他們的登報活動,並在台灣的會面中,促他們的國際線遊說並爭取譴責港府。(立法會影片)
控方指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是連繫黎與重光團隊的人物。(路透社資料圖片)

兩從犯證人稱辦登報活動找上黎智英 黎曾墊支510萬

李宇軒和陳梓華均曾在針對黎智英的審訊中作供,兩人提及於2019年6至8月間,因反修例運動而出現3次全球登報和眾籌活動。負責眾籌的李因轉帳問題,未能動用眾籌所得,他在Telegram群組聯絡上陳梓華,兩人因而認識。陳後來透過他人找到李柱銘的電話,其後聯絡上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

控方指,黎在第一次和第三次眾籌登報活動,合共墊支510萬元;Mark Simon則在第三次眾籌登報時,提供戶口以收取眾籌款項。黎在第二次活動沒有墊支,但容許活動借用時任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的《蘋果日報》握手照。

黎智英自辯時確認曾為登報墊支,但指相關事項都是由Mark Simon處理,他不在意收款的組織,Mark Simon後來亦有告知他,有收回墊支的費用。

李宇軒等人成立「重光團隊」 部分活動與推動制裁相關

李宇軒又透露,有報社不接受匿名登報,各人遂在TG群組討論使用統一的名字,經投票後選出「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重光團隊)。李是創辦人之一,他指團隊是個鬆散的組織,沒有會章和會員制度,共識是為香港爭取自由民主。他同意部份團隊成員和活動與制裁相關,但不同意全部成員或活動都支持制裁,強調制裁是爭取自由民主的其中一個方法。

陳梓華則指,在第三次登報後,團隊內部有分歧,最終堅持登報的成員退出群組,剩下的成員便成了日後的重光團隊,由李宇軒、劉祖迪等人組成的委員會管理。

陳梓華:黎擬建「大台」領袖 着「勇武派」克制

陳梓華稱他與黎智英曾見面6次,黎有表示擔心「勇武派」的暴力行為,令反修例運動失去國際支持,因此提出「淨化計劃」,着陳聯絡勇武派領袖,令他們克制。此外,黎一直有意建立橫跨「勇武派」及「和理非」的「大台」領袖。

陳梓華指「攬炒巴」劉祖廸亦有出席台灣的會面,陳又指劉亦是重光團隊的成員之一。(Getty Images)
陳梓華指,台灣之行中,黎智英明言想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政治明星。(路透社)

陳梓華又稱,2020年1月,他與劉祖廸曾在台灣陽明山別墅見黎智英,該次是他與黎的第五次見面。陳指黎提到要認識政治顧問或規劃國家政策等「枱底人」,以協助國際游說,又說要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及商界等不同板塊,再加上民間力量,才可以達到「支爆」。

黎提出4步推動制裁 「重光團隊」視像會議同意跟隨行動

陳續指,黎智英曾提出國際遊說的四個步驟:首要令外國知道香港發生的事;爭取當地關注及譴責港府;再將外國政府或「枱底人」的想法帶回香港,令港人知道外國政府沒離棄香港,從而保持士氣;最後再與「枱底人」建立關係,藉以影響外國對華政策,推動制裁。黎並稱想培養劉當「政治明星」,但劉拒絶。

陳梓華稱,會面後,他與劉祖廸、李宇軒開視像會議,三人均同意黎的想法,進行國際遊說推動制裁,並討論分工:劉作為「精神領袖」推廣「攬炒」,李做國際遊說,陳嘗試與「勇武派」打開對話渠道,及詢問政治素人會否參與「議會線」。視像會議之後,他致電黎,稱李及劉同意跟隨其行動。

國安法實施前夕 黎智英仍認為「雷聲大雨點小」

陳梓樺表示,他和黎智英於2020年6月最後一次見面,他當時表達對《香港國安法》的憂慮,認為應停止倡議制裁,黎則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並稱會以身作則,繼續呼籲制裁,其他人亦應繼續做國際遊說。

陳稱他於2020年6至7月加入「美國線」的TG群組,得知團隊成員幾乎每周都向Mark Simon匯報工作。他又指「美國線」成員聘請一間親民主黨的政治顧問公司,藉此接觸民主黨官員。

「美國線」每周向黎助手匯報工作 黎不否認曾稱以身作則呼籲制裁

黎智英自辯時則指,聯絡陳梓華是想借助他平息「勇武派」的暴力,否認曾聲稱要主導「勇武派」和成為該派的領袖。他又表示,與陳、李、劉三人在台灣見面時,沒有討論國際遊說工作和提出「支爆」,強調不知陳和劉參與國際遊說。此外,黎亦否認在最後一次見陳時,稱會以身作則,繼續呼籲制裁。

李宇軒作供時認沒有聯絡過黎智英,黎智英亦稱不認識李。(影片截圖)
李宇軒(左)在2019年12月到美國訪問時,由在美的朱牧民(右)安排與美國國會議員Todd Young(中)會面,李並有把制裁名單交給朱。(Todd Young facebook圖片)
李宇軒曾拓展多條國際線,包括日本線,並有與當地議員見面。(日本國會議員井上哲士twitter圖片)
2019年12月11日,李宇軒訪問,與朱牧民(右一)、美國參議員Todd Young 會面。

李宇軒接待英議員 Mark Simom墊支50萬

李宇軒作供時則講及,他和「重光團隊」涉及多項涉案活動,包括於2019年8月底,李接待來港觀察示威的英國國會議員Bob Seely。此外,英國上議院議員阿爾頓勳爵(Lord Alton)等人於同年11月來港,監察區議會選舉。李有份籌辦該監選團,Mark Simon曾墊支50萬元。

李又稱,他於2019年9月和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見面,當時Mark Simon亦在場。李於同年12月赴美,和多名議員見面,講及本港示威情況,並把一份制裁名單轉發予「香港民主委員會」創辦人朱牧民 ,讓朱決定是否交予美國議員的職員。

「重光團隊」加入英國組織 李宇軒曾拓展「日本線」

此外,李宇軒於2020年6月協助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成立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簡稱IPAC)。該組織集合關心中國議題的多國國會議員,討論議題涵蓋與中國的貿易關係、《香港國安法》實施等。組織成立前,李以義工名義協助裴倫德參與籌備工作,包括製作網頁等。李亦有聯絡時任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參與IPAC。此外,「重光團隊」加入IPAC的中央秘書處。

IPAC於同年7月3月舉行小組會議,討論參與會議的議員,向其政府提出不會引渡任何人到陸港兩地,以及檢討和終止引渡協議。李列席會議,並指會中沒有共識。

李亦負責「日本線」的國際遊說。2020年初,他在東京會見山尾,準備提出有關香港人權的議案,山尾反提出其法案。根據她的法案,若有人做出違反人權的行為,將在日本法律框架下設機制處理。最後,雙方共識是爭取更多日本議員支持山尾的法案。

此外,李於2020年7月協助山尾成立類似IPAC、以日本國會議員為主的Japan 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對中政策國會議員聯盟,簡稱JPAC)。日本的港人組織在記者會發言,要求日本對港推出「救生艇政策」、《馬格尼茨基制裁法案》和暫停港日之間的司法互助協議。李亦曾把英國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介紹予山尾,協助在日本推動制裁法案。但李稱他從沒有和黎智英聯絡。

黎智英稱不識李宇軒 控方指Mark Simon負責聯繫各人

黎智英自辯時亦稱,他不知李宇軒是誰,直至李在內地水域被捕,才從新聞得知這個人。至於「重光團隊」和IPAC,黎稱在審訊時才聽聞這兩個組織。控方引用訊息等質疑其說法,如裴倫德於2020年6月向黎發訊息,希望《蘋果》報道IPAC的新聞,黎稱他當時不知道IPAC是什麼。

法官杜麗冰曾問控方,黎聲稱他案發時對「重光團隊」並無認知,應如何考慮黎和「重光團隊」的關係。控方指,黎的助手Mark Simon負責聯繫各人,陳和李加入「重光團隊」,「重光團隊」則加入IPAC的中央秘書處。

4名被告:黎智英(78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和三間公司被控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另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