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判決.案情|利用蘋果日報刊煽動文章 有意識地損害央港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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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除了對外利用其人脈,遊說多國政府對中港實施制裁,從而被指勾結外國勢力外,同時他亦涉利用旗下的《蘋果日報》作為平台,在港煽動亦同時提倡制裁。

法官裁決,案中涉及的《蘋果日報》文章具煽動性,黎智英亦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其個人的影響力,持續尋求削弱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與香港居民的關係。這已遠超出法律所允許的範圍。法官又指,《蘋果日報》時任副社長陳沛敏及壹傳媒時任行行總裁張劍虹等,作供時均有提及2020年5月,《國安法》將實施時,黎曾發出「一人一信」運動,張指黎的目的,是希望美國總統對中國實施制裁。

法官認為,國安法生效前後,黎唯一意圖都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代價要是犠牲中國和香港的人的利益。法庭在在考慮共謀者證供時,知道他們有說謊動機,已很細心地看有無文件支持他們證供,並認為他們的證供亦沒有動搖。最後裁定黎及蘋果日報的3間相關公司所涉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煽動罪均成立。

【黎智英案・專頁】

黎智英自辯時,承認曾一意孤行倡「一人一信救香港」,因為他是老闆。

涉及《蘋果日報》的控罪,除包括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亦包括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其中煽動罪涉及161項刊物。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和主筆楊清奇以從犯證人身份在審訊作供,講述《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和《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先後作供,他們均指黎在報道上有編採指示,例如發生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事件後,要他們多報道年輕人的心聲;至《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黎推出英文版《蘋果日報》和直播節目,張劍虹指黎希望透過這兩個平台令外國援助香港,又指黎表明要英文版報道中國負面新聞,「寫手」要「偏黃」。
黎自辯時認曾給予編採指示,但不同意透過英文版和其節目提倡制裁,又稱他向外國發聲並不屬尋求干預,強調不會做明顯違法的事。辯方在結案陳詞特別提到,希望法官考慮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等基本權利,但法官指,本案涉及的是利用《蘋果日報》作平台請求制裁,強調發表意見和請求制裁是兩回事。

蘋果日報前高層指黎自2014年開始 指示採反政府路線

張劍虹作供時指,黎智英自2014年「佔中」起開始積極參與編採政策,《蘋果日報》亦採取反政府的路線。至2019年,黎認為特區政府藉修訂《逃犯條例》打壓香港的民主自由,指示透過《蘋果日報》呼籲市民示威和抗爭。

張和陳均稱,黎智英當時給予編採指示,其中一個給予指示的場合,是黎與各部門主管輪流召開的「飯盒會」。張劍虹稱,黎在會中分享對時局的看法及個人的政治取態,並就編採政策作出指示。

▼三名曾出庭指證黎的前下屬▼

壹傳媒集團出版媒體行政總裁張劍虹指,《蘋果》編輯室沒有權向黎智英說不,除非黎的提示無法實行。(資料圖片)
陳沛敏形容黎智英比較強勢,決定都是由黎一槌定音。(梁鵬威攝)
被告楊清奇,署名李平,他供稱編採人員雖然有一定的自主權,但不可以穿過黎設定的框架。。(歐嘉樂攝)

黎指示「令公眾諒解示威者」 主筆形容《蘋果》「鳥籠自主」

張劍虹舉例指,黎智英會叫同事「做大」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會面;指示張訪問自稱因修例離港赴台的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刊登前港督彭定康對修例的評論等。陳沛敏則指,黎相信「和勇不分」,他在示威者衝擊立會事件後,指示他們要多報道年輕人的心聲,務求令公眾諒解示威者。

《蘋果日報》的主筆楊清奇則稱,當時的《蘋果日報》是「鳥籠自主」的「編採自主」,指黎已設定《蘋果日報》的基本立場,編採人員雖然有一定的自主權:「但唔可以穿過呢個框架、呢個鳥籠」。

三人均稱需跟從黎的指示行事,其中張劍虹指《蘋果日報》編輯室沒有權向黎說不,除非黎的提示無法實行;陳沛敏形容黎比較強勢,決定都是由他一槌定音;楊清奇則指:「唔啱佢(黎)心意,好快就換人」,若想留在公司,就要聽黎的指示。

反修例期間社評跟隨黎立場 黎個人專欄成論壇版指引

此外,楊清奇涉案時為《蘋果日報》社評其中一名寫手,他供稱需要跟從報館的基本立場,即黎的立場觀點。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數名寫手的立場均沒有太大的分別,同樣是支持抗爭,及要求政府撤回修例,與黎的立場一致。

楊清奇同時管理《蘋果日報》論壇版。他指,黎在《蘋果日報》副刊專欄《成敗樂一笑》的文章,便是選擇論壇版稿件的指引,「論壇一定唔會同佢作對、反對佢既意見」。楊又提及數名為論壇版撰稿的作者,指區家麟是黎點名建議的作者,因黎認為區文筆流暢,且對《香港國安法》持批評態度;戴耀廷涉案時的文章主要關於支持抗爭和初選:李怡支持抗爭和反對《國安法》的立場十分鮮明。

黎認為中國政府隱瞞疫情 一意孤行推「一人一信救香港」

新冠疫情於2020年爆發,陳沛敏指黎智英認為中國政府隱瞞疫情,而他的看法對《蘋果日報》的編採亦有影響,例如若有外國政府或科學家質疑中國隱瞞疫情,他們報道時便會「做大」篇幅。

至2020年5月人大宣布訂立《港區國安法》,張劍虹指黎希望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出手拯救」香港,干預《國安法》實施,因此《蘋果日報》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呼籲港人寫信予特朗普。《蘋果日報》的宣傳列出信件範本,稱只有透過國際壓力,才能令中共三思。

張供稱,「國際壓力」意指敵對行動、制裁。陳沛效則稱,她不認同以《蘋果日報》名義發起「一人一信」,指黎可以個人名義進行,並轉述黃之鋒對「一人一信」的批評,但黎堅持已見。

推英文版打「國際線」 黎被指要求寫手「偏黃」、報道毋須平衡

同年5月,《蘋果日報》推出英文版,黎智英在群組訊息中表示希望美國讀者成為《蘋果日報》與美國政治的槓桿。張劍虹指,黎希望透過英文版影響美國民意,從而對美國政治產生作用,旨在令美國「出手」,採取敵對行動,包括制裁,以「保護」香港和《蘋果日報》。陳沛敏亦指,黎想成立英文版「打國際線」。

此外,黎在訊息表明英文版要報道中國負面新聞,寫手要「偏黃」,不要親中的文章,毋須平衡報道。張劍虹指,負責英文版的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按照這個方向,從《蘋果日報》中文版選出支持抗爭、制裁、反政府和反中共的文章譯成英文。張形容,英文版的立場比《蘋果日報》更極端。

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不久,即推出英語訪談節目。(節目片段)

國安法後推直播節目 張劍虹:黎智英曾稱一定去到盡

同年7月,即《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親自主持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張劍虹稱,黎透過訪談外國學者、政客和前官員,借他們的影響力製造輿論。黎在節目講述香港的局勢,尤其是《國安法》生效後,香港如何被打壓等,期望外國可以援助香港。

張劍虹續指,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負責邀約嘉賓,包括美國在台協會前主席薄瑞光、前港督彭定康、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Paul Wolfowitz,以及退休將軍Jack Keane等。因當時《國安法》已實施,黎本人亦在保釋,張問邀請Jack Keane會否太敏感,黎回應:「佢哋(中共)咁搞我,我一定去到盡嘅,我無得退嘅。」

陳沛敏指黎曾着製作「shit list」無果 還押仍叫繼續做落去

此外,特朗普簽署制裁央港官員的行政命令後,陳沛敏收到黎智 英的訊息,稱要製作一個「shit list」。陳理解是類似「制裁名單」,但發現難以在新聞實行,故最終未有製作。

至同年12月,黎智英被還押。張劍虹指,他探望時,黎指示:「唔洗怕嘅,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張向其他高層轉述,要繼續沿用既定的編採方向,並指:「黎生都仲係好有戰意,都叫我哋唔洗驚。」

黎智英稱他成立英文版是要爭取外國讀者支持,望他們為香港發聲,認為這並非尋求外國干預。
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陳詞有著法官考慮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盧翊銘攝)
法官李運騰即回應指,發表意見與求制裁屬兩回事。(資料圖片)

黎稱沒有為編採設限 飯盒會只是與同事討論業務發展

黎智英自辯時指,《蘋果日報》的核心價值和香港人的價值一樣,即法治、自由和民主。他否認《蘋果日報》有特定編採方針,亦否認在飯盒會發出編採指示,指該會是討論業務發展。但他承認就陳方安生會見彭斯、示威者衝入立會,和「一人一信」發編採指示。黎又指,楊清奇所指的「鳥籠自主」是指媒體都有其價值觀,強調自己沒有為《蘋果日報》設限。

黎承認推動「一人一信」,因想阻止頒佈《香港國安法》,認為它會損害香港。他在庭上解釋,雖然陳沛敏等人反對,但他仍堅持推行,因為「我係老闆」。

向外發聲「不屬尋求干預」 報中國負面新聞因「南早沒報」

此外,黎指成立英文版是要爭取外國讀者支持,為香港發聲,希望外國政要回應他們的訴求,然後透過外交渠道向中國政府表達。他認為,為香港發聲不屬尋求外國干預。

他又指,本港英文媒體《南華早報》不報道中國的負面新聞,因此他想利用當時因疫情而引起的反中情緒,報道中國的負面新聞,從而打破《南早》的壟斷。在資源有限下,他要求馮偉光集中報道中國新聞,不應淡化此目的,但否認此屬編採指示。

黎否認直播節目要求外國制裁 控方:曾提貿易談判與人權掛勾

至於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黎指製作節目是要讓外國讀者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否認利用節目作平台要求外國制裁。節目嘉賓主要來自美國,大多屬共和黨。黎強調,這是他個人的節目,與《蘋果》無關。

控方盤問時指,即使《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仍有在節目提倡制裁或採取敵對行動,例如在其中一集稱希望拜登就任總統後,在貿易談判時會把香港的法治自由問題,及新疆的人權問題掛勾。

黎同意主張把兩者掛勾,指他關心自由人權問題,但否認此屬針對陸港的敵對行為。控方續指,黎在多集節目都講及外國對中國實施科技制裁。黎回應時指當時外國已對中國實施科技制裁,他沒有提倡制裁中國。

控方指黎藉專欄文章煽動仇恨 黎認擦邊球但無明顯違法

此外,控方盤問時,問及黎智英多篇專欄文章,例如〈繼續打壓香港 還是以身報國?〉提及警方搜查蘋果大樓,「二百警察殺入蘋果大樓,大肆搜查檔案文件,更是警權侵犯新聞自由」。控方認為黎要散播對警方的憎恨,黎否認之餘,亦不同意控方指他無視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後果。

控方續指黎在〈台灣也要感謝黨〉稱「在習近平戰狼心態驅使下,五毛愛國民情洶湧失控,而政治形勢比人強,獨裁者亡命兇狠孤注一擲的可能性還是有的」。黎稱他當時只是推測,否認煽動他人憎恨習。

黎智英辯稱,《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部份《蘋果日報》過往做的事被視為不合法,不能繼續。他指《國安法》的紅線模糊,和外國人對談也可能違法。惟他當時爭取香港的自由,難以避開紅線,同意是打「擦邊球」,但不會做明顯違法的事。

他又否認還押後仍叫張劍虹以原本方向繼續運作《蘋果日報》,因當時《國安法》已生效,作出這指示等同叫員工自殺。

辯方求考慮言論自由 法官:非絕對,每個國家都有容忍限度

辯方在結案陳詞時有特別指出,傳媒有責任表達不同意見,《蘋果日報》是反對派報紙,認為批評政府並不屬煽動,又要求法庭考慮法律保障的權利,包括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法官杜麗冰即回應指,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每個國家的容忍都有限度;法官李運騰則指,本案涉及串謀利用《蘋果》為平台,請求制裁和發表意見是兩回事。

4名被告:黎智英(78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和三間公司被控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另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