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專屬法例|姚銘:可增強企業投資信心 林筱魯:彰顯發展意欲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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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今日(3月17日)向立法會提交北都專屬法例討論文件,交代簡化城市規劃程序等安排。有關專屬法例的主體法例將會爭取本年內通過,然後政府會再提交附屬法例。民建聯新界北議員姚銘表示,歡迎政府專屬法例建議,認為當局以框架性主體法例為基礎、後續按需要訂立附屬法例,可適應北都長期發展需求,能因應形勢靈活調整,避免冗長程序拖慢進度,相信法例實施後相信能增強企業投資信心。
姚銘倡設績效指標監督北都發展
姚銘表示,在北都指定地區推行先試先行的創新舉措,能打破傳統發展枷鎖,既能加快北都建設進度,更能讓香港在區域競爭中搶佔先機,實現提質提效發展。不過他強調,「拆牆鬆綁」絕非放任自流,簡化程序與強化監管並不矛盾,關鍵在於如何平衡。
他建議,推進北都建設時可設立可監察的績效指標,加強公帑監管,確保公帑用好;同時堅持發展與保育共生,保留新界北鄉郊特色與自然價值,讓發展成果惠及居民。
林筱魯:可向市場發信息 政府有意加快發展北都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林筱魯指,政府今日公布的方案,整體而言可以接受,當局設立北都專屬法例目的不僅是加快,更是希望可靈活發展北都,目前方案已向市場發出清晰信息,說明政府有意加快和加大發展北都的力度。
對於政府計劃日後以附屬法例形式處理具體政策範疇,林筱魯形容做法與政府處理網約車一事相似,認為如果不先定出具體框架再逐步處理細節,要待每一項成熟才推展,或耗費大量時間。他舉例指,例如物流和資金流等安排,並非特區單方面可控制,需要時間和內地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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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訂立專屬法例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法例主要涵蓋六大建議,包括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補償;便利採用創新建築技術;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便利及管理北都運輸基建項目的跨境要素流動;就北都內指定地區例如產業園區成立法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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