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消息|平台工工傷保障擬看齊勞保 病假補償按每月收入4/5計算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完善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香港01》獲悉,政府初步傾向,要求平台公司為平台工作者提供與《僱員補償條例》下之僱員補償保險(勞保)看齊的工傷保障。倘若平台工作者出現工傷,工傷病假補償將以該勞工過去3個月於平台的平均月收入的五分之四計算。
勞福局擬年內就加強平台勞工保障提出立法建議
現時外賣、送貨平台員工被平台公司視為「自僱」,未受《僱員補償條例》工傷補償所涵蓋,當局擬立於今年內就加強平台勞工保障提出立法建議,先聚焦送餐及送貨服務。勞福局長孫玉菡前日(23日)表示,新例將訂明「平台工作者」定義,以及平台工作者因工作遭遇意外可獲的補償項目及計算方法,表明若平台工作者因工受傷或死亡,平台公司須支付補償。
須向平台工作者提供工傷醫療費用保障
據了解,政府初步考慮做法之一,是由勞工處制訂「平台清單」,只要符合當局對平台的定義,例如透過網絡提供送餐或送貨服務,均會被納入清單。被納入清單的平台公司,須為旗下的平台工作者提供與現行勞保同等水平的工傷保障,包括工傷醫療費用保障、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保障,以及工傷病假補償保障。
倘若平台工作者因工受傷,工傷病假補償會將按平台工作者過去3個月在該平台的平均月收入之五分之四計算。即使該勞工於多個平台工作,或有其他正職,相關收入亦不會計算在該份補償內。
身兼多個平台的工作者投保責任誰屬?
現時不少平台工作者都會替多於一個平台工作,假設如果有勞工同時替多個平台「送單」,其間發生工傷,相關工傷保障費用應該由誰承擔?據悉,政府初步傾向以分攤形式處理,即由多個平台共同分擔費用,包括工傷醫療費用、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以及工傷病假補償。
此外,在《僱員補償條例》下工友因工受傷,僱主須支付工傷病假錢、醫療費及僱員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工傷病假錢以24個月為限。據了解,政府未必會完全參照上述做法,平台工的工傷病假錢或縮短至12個月為限。
不過消息指上述方案尚未作實,平台公司及勞工團體仍在「拉鋸」中,未知會否有微調,料到7月政府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工作進度時,才會有更明確的具體方案。
勞工界人士對方案感收貨 已回應勞工界訴求
多名勞工界人士表示,對上述方案感「收貨」,認為已一定程度回應勞工界的訴求。不過有人期望政府長遠要研究如何保障平台工的收入,如設立最低價單,以及研究提供退休保障。另有人表示,過去在推動最低工資「一年一檢」花上不少時間,而平台工這種新型就業形態,出現一段短時間便可以成功推動立法已算相當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