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12法律團體簽AI倡議 毛樂禮:AI僅屬輔助不可替代專業判斷

撰文:文維廣
出版:更新:

人工智能(AI)浪潮席捲各行各業,法律界亦正着手規範其應用。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今日(29日)聯同粵港澳大灣區另外11個律師協會的代表,在深圳簽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AI應用倡議》。毛樂禮強調,AI僅屬執業輔助工具,絕對無法替代大律師的專業判斷,重申業界應用時必須把關,妥善保障客戶私隱。

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出席第三屆深圳法律服務博覽會,發表主題演講。(大律師公會提供)

6月倡議敲定 列明使用AI須徵得當事人同意

第三屆深圳法律服務博覽會今日開幕,毛樂禮、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肖勝方等12個協會代表在會上正式簽署倡議。今年6月在香港大律師公會承辦的大灣區聯席會議上,已討論了該倡議並獲通過。

大灣區12個法律團體簽署AI應用倡議。(大律師公會提供)

毛樂禮指出,倡議明確要求法律執業者在使用AI時,有責任審慎核實內容,且必須徵得當事人同意,嚴防敏感資料外洩。他認為,此舉充分彰顯了大灣區法律團體應對AI技術的理性態度及專業決心。

籲企業「出海」扣好安全帶 及早定明爭議解決條款

除了聚焦AI應用,毛樂禮同日下午亦就內地「企業出海」發表主題演講。他指出,深圳作為中企走向世界的重要窗口,企業在尋找新機遇的同時,無可避免會面臨不同法律制度的挑戰。

他形容,跨境爭議的成敗往往在簽約階段已經「定生死」,一條清晰且具執行力的爭議解決條款,就如同企業出海的「安全帶」。他強調,大律師的核心訟辯專業在處理重大分歧時具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議企業在交易前期,及早就管轄權、仲裁條款及證據保存等尋求專業意見,以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