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案 馮偉光及林文宗就判刑上訴 明年1.22聆訊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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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利用旗下的《蘋果日報》,煽動市民上街和與政府抗爭,黎及多名編採及高層罪成,其中《蘋果》的時任英文版總編輯馮偉光,及時任執行編輯林文宗,兩人認罪後均被判囚10年,兩人均就判刑提出上訴(CACC75/2026)。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明年1月22日,處理兩人的上訴許可申請,預計需時3小時,網頁未有列出由那一名法官處理。

兩名上訴人:馮偉光和林文宗,案發時是分別是《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和《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他們均未有出庭作供,同被判囚10年。

黎智英3罪成被判囚20年

案件共涉12被告,其中黎智英在審訊後,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煽動等3罪罪成,遭判囚20年。

3名作供高層只囚6年9月至7年3月

另名6名被告為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他們均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其中張劍虹、陳沛敏和楊清奇在審訊時作供,分別被判囚6年9月、7年和7年 3月;沒有作供的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均被判囚10年。

重光團隊兩被告囚6年3月及7年3月

兩名2名「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均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和出庭作供,分別被判囚6年3月,和7年3月。此外,三間《蘋果》相關公司,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勾結外國勢力罪及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各被罰3百萬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