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八旬翁猝死!家屬索賠逾¥11萬被法院駁回 網民:死哪訛哪?
在公共場所發生身故,事發在哪裏就告哪裏?內地傳媒報道,2024年上海1名年逾八旬的老翁登上巴士後僅2分鐘,便因突發疾病在座位上昏迷,最終不幸猝死。事後家屬指控巴士公司因未在車上配備急救設備和缺乏人道關懷,提出訴訟索賠逾11萬人民幣(約12.5萬港元)。上海松江法院近日審結此案,駁回家屬的訴訟請求,指巴士公司已盡救助義務。
網民激讚法院判決,並嘲諷這種索償行為:「這不是死哪訛哪嗎?」
上海八旬翁巴士猝死 營救僅花8分鐘
據內地媒體《廣東廣播電視台》報道,事發於2024年12月的某天早晨,年逾八旬的李伯如常搭乘上海某路線巴士,上車就座約2分鐘,便開始不斷擦汗、喘氣,尚未來得及購買車票就閉眼靠椅背狀似休息。售票員在賣票過程中多次輕拍李老伯肩膀,但他已毫無反應;售票員與身旁乘客隨即查看,驚覺老伯已陷入異常狀態。
售票員立即組織乘客協助報警及叫救護車,並持續與急救中心通話,清晰說明現場情況與車輛位置,與此同時,巴士司機果斷變更行駛路線,到便於救護車快速識別和會合的路口。從發現李伯出現異樣到成功與救護車會合,全程僅用了8分鐘。遺憾的是,李伯最終經搶救無效離世,死因證實是猝死。
家屬索償逾11萬 巴士公司稱已盡力做到救助義務
原本是一場盡職的生死營救,後續卻演變成官司。李伯的妻子及2名女兒事後認為巴士公司未在車上配備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急救藥,以及第一時間實施有效救助,且事後更拒絕即時提供車內監控錄像,認為缺乏人道關懷。她們要求巴士公司賠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合共9萬多人民幣,並索償2.5萬人民幣精神損害撫慰金,總數超過11.5萬元。
巴士公司辯稱,李伯上車後尚未買票,雙方運輸合同關係未成立,李老伯的死亡是其自身健康問題所致,與巴士公司的運輸行為毫無因果關係,職員已在能力範圍內做到最好的救助,因而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釐清2大法律焦點 駁回家屬訴訟請求
上海松江法院審理後,釐清了2大法律焦點:一是法院並未認同巴士公司「未買票合約不成立」的說法,法院指出,老伯因突然昏迷而在客觀無法購票,但自他登上巴士並接受運輸服務那一刻起,雙方的城市巴士運輸合約關係便已依法成立。二是法院強調,老伯的死因是猝死,屬於自身健康原因,與巴士公司的客運行為沒有因果關係。從售票員發現異樣到與醫護人員交接,前後僅8分鐘,巴士公司在合理能力範圍內已完全履行了救助義務,並無任何違約行為。
據此,上海松江法院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網民質疑索賠行為「死哪訛哪」
這宗「教科書式營救卻被索償」的案件曝光後,引發廣泛熱議,網民大都力挺巴士公司,並對家屬索償行為表示「這是死哪訛哪啊」、「真的是有棗沒棗先打一桿子再說」、「每輛公交都配一台AED也很不現實」,不少網民更直言,法院的判決保護了善良的施救者,避免了社會以後出現不敢救助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