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的士八達通付款收10倍車資?小紅書女獲司機現金退回:小心金額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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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搭的士付款前緊記要確認金額!有內地女於網上分享在香港乘搭的士疑被濫收車資的不愉快經歷,指出當時從灣仔搭的士去中環,咪錶顯示43.7元,她用八達通付款,拍下去後才發現被多收10倍車資,即扣款437元,她立即向司機反映,才獲現金找回多付的錢。

有網民質疑司機冷靜回應是故意濫收車資,「如果不是故意的會很驚訝並且很不好意思地道歉,他這麼冷靜,就是想騙錢但未遂」,也有網民認為司機是手民之誤,「公道說話,那個輸入金額的操作,是很容易按漏0」。

有內地女於網上分享在香港乘搭的士疑被濫收車資的不愉快經歷。(小紅書圖片)

該內地女於小紅書以「在香港打車請小心」為題發文講述事件經過,當日晚上和朋友吃完飯後從灣仔搭的士去中環,咪錶顯示43.7元,她用八達通付款,司機在手機輸入金額後讓她拍卡,她下意識直接將手機靠過去,同時於昏暗光綫下見到屏幕顯示是437元,她心想「不會吧,是不是光綫不好沒看清小數點」,而此時已付款成功。

搭的士被多收10倍車資變$437

樓主續說,儘管下意識拿袋準備下車,還是鬼使神差地打開了Apple錢包確認金額,發現真的是扣款437元,她立即向司機反映,「唔好意思,你好似收咗437蚊」,司機冷靜回應「哦」,然後計算了現金還給她。

內地女當時從灣仔搭的士去中環,咪錶顯示43.7元。(小紅書圖片)
但內地女用八達通付款,被扣款437元。(小紅書圖片)

內地女:的士司機是最伏的存在

樓主指出,在香港待了蠻久,「個人感覺比起茶餐廳,的士司機才是最伏的存在」,她舉例「過往經驗不限於莫名被司機用英文dxx(以為我不會),就因為想在目的地而不是他想停的地方下車;距離太近/太遠不想載;不認路理直氣壯叫我指路……數不勝數」。

樓主指出,在香港待了蠻久,「個人感覺比起茶餐廳,的士司機才是最伏的存在」。(資料圖片)

網民質疑司機故意:他這麼冷靜,就是想騙錢但未遂

有網民質疑司機是故意,「從對方的這個反應可以確定,他就是故意的,如果不是故意的會很驚訝並且很不好意思地道歉,他這麼冷靜,就是想騙錢但未遂,可以報警了,一定不是第一次」。

有網民直言,「本地人都天天罵的士X,你就知道什麼情況了」、「香港出租車坐過的都知道,純看臉,好壞全憑運氣」。甚至有網民分享經歷,「有一次給了1000紙幣,司機當100給我找錢,因為我確定我給的是1000,就和司機說了,他就說是看錯了」、「你遇到的這屬於很惡劣的騙術了,我遇到的更多是明明已到目的地(比如酒店大門),司機故意往前竄10來米等錶跳字,就為多收幾塊打車費,太齷齪,後來我就不打的士了」。

有網民質疑司機冷靜回應是故意濫收車資,「如果不是故意的會很驚訝並且很不好意思地道歉,他這麼冷靜,就是想騙錢但未遂」。(資料圖片)

撐司機網民:那個輸入操作,是很容易按漏0

有網民認為司機是一時失誤,「公道說話,那個輸入金額的操作,是很容易按漏0,然後就變成你這樣,不信你去試試」,有網民就說「易按錯就要事前確認,不是要顧客自己體諒,我怎麼沒見過按少的呢」,亦有網民指出乘客同樣有確認金額的責任,「一定要小心點,看清楚再給」。

有網民認為司機是手民之誤,「公道說話,那個輸入金額的操作,是很容易按漏0」。(資料圖片)

的士司機濫收車費會被扣幾多分?有什麼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47(2)條,任何的士掌管人就租用的士所收取的車費,不得超過有關車費。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47(2)條,即屬犯罪。如屬首次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及如屬再次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

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647章《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的士司機濫收車費會被記10分。2年間被記滿15分或以上,首次可被停牌3個月,其後每次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