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石湖墟街市曬菠蘿!位處6米高無遮擋 目擊者︰容乜易揼死人
在高處擺放物件,若沒有妥善遮擋縳好,隨時演變成高空墜物,誤傷途人。有香港男子在Facebook群組「清濤苑清河邨&祥龍圍」上載1段影片,長約1分鐘37秒,由多段影片合併而成,可見現場是上水智昌路13號石湖墟街市。樓主表示是今年6月23日中午12時許拍攝,相信現場是2樓街市,樓主見到牆邊石壆位置有發泡膠箱擺放了2種水果,分別是5個菠蘿及多顆荔枝。該處有安裝鐵欄,因並非密封,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擺放物件到石壆,而既無遮擋,也沒有用繩固定,下方正是街市出入口,大約6米高,如果水果不慎跌落,恐隨時擊傷途人。
樓主一邊拍攝,一邊爆粗批評「有冇搞X錯?」、「冇X縛住」、「呢度斜,斜斜哋」、「容乜易揼死人」、「邊X個中頭獎」。
目擊者:已報1823
樓主從多個角度拍攝,其間有老翁站在地面抬頭望向菠蘿,亦有1名手持枴杖的老婦經過街市出入口,樓主急勸「阿婆,唔好企嗰度,好X危險呀」,樓主亦在帖文表示「已報1823」,促請政府部門跟進。
網民批評:天降菠蘿?
許多網民留言批評擺放者既缺德又危險,「個菠蘿真係會揼死人」、「天降菠蘿?」、「真係好危險」、「仲要咁多人出入,跌落嚟唔死都傷」。
高空擲物罪成 可被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本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B條,如果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許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墜下,以致對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則掉下該東西或容許該東西墜下的人,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Facebook群組「清濤苑清河邨&祥龍圍」)
其他報道:有片!上水大媽跨欄過馬路 車輛駛過超危險 網民斥:唔好累司機
亂過馬路貪一時之快,隨時累人累己!近日網上流傳影片,上水有大媽於馬會道亂過馬路,走到路中心石壆位後,再跨過鐵欄繼續過馬路,當時不時有車輛駛過,十分危險。
網民紛紛批評大媽,「出咗意外又話啲司機不小心駕駛,導致市民傷亡」、「唔好累到拯救你嘅人士,及傷害一啲合法嘅司機」,又指出「行前兩步有天橋、有電梯,另1邊有隧道」、「又唔係趕時間!為咩呢?」。有網民認為應加重亂過馬路刑罰或修例,「罰2,000唔夠,要罰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