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帶洛威拿犬到郊野公園散步未牽狗繩!網民斥自私 法例咁列明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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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YOHO於8月17日發生恐怖「狗咬狗」事件,引發全城關注現行法例下,對於大型犬隻的監管是否足夠。有網民在社交平台群組發帖,顯示有婦人攜帶4隻大型犬到郊野公園散步,其中3隻為洛威拿犬,但相中未見她為狗隻配戴口罩或使用狗繩,網民紛紛批評婦人自私,擔憂會悲劇重演,「咁大隻狗戴返狗罩好啲」、「冇罩冇繩離晒譜,呢種狗若發嬲,俾佢哋圍攻冇乜生存可能」、「根本有事,佢自己都控制唔住」。

有婦人帶4隻大狗到郊野公園散步時未有使用狗繩和配戴口罩,有網民擔憂會被咬傷,斥對方自私。(「fb@香港行山新手交流區」圖片)

帶洛威拿犬到郊野公園散步 婦人未牽狗繩

該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香港行山新手交流區」上傳1張照片,表示「驚驚,喺郊野公園」。相中顯示,1名中年婦人攜帶4隻大型犬到郊野公園散步,她神態輕鬆,右手手持水樽,全部狗隻均未有配戴狗繩;值得留意的是,相中左前方、中間偏後、以及婦人身旁的3隻狗狗皆為洛威拿犬,最前方的疑是混種唐狗。

相中顯示,4隻大狗均未有配戴狗繩,其中3隻(紅圈)為洛威拿犬。(「fb@香港行山新手交流區」圖片)

成年洛威拿普遍體重多於20公斤 被視為「大型狗隻」

根據香港現行法例,凡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狗隻均被定為「大型狗隻」,而成年的洛威拿體重普遍會多於20公斤,牠們體型偏大,加上咬合力極強,一旦發起攻擊或會造成嚴重傷害,而相中全部狗隻都處於放養或隨行狀態,因此引來樓主擔憂。

狗主放任狗隻隨行捱轟自私

不少網民批評相中狗主過於鬆懈,認為攜帶4隻大狗卻未使用狗繩的行為危險,「大把呢啲自私狗主」、「永遠覺得自己隻狗很好,因為狗忠於主人,但對其他人不是」、「有時行山有大狗喺側邊衝過,我停咗唔敢行」、「親眼見過有大型犬俾巨響嚇親突然發狂,個主人係高大男人都係拉唔住」、「咁大隻狗戴返狗罩好啲,同埋條繩可以拉到隻狗」、「希望啲狗主知道狗係有可愛嘅一面,亦都有兇殘嘅一面」。

根本有事,佢自己都控制唔住
網民意見
有網民指洛威拿犬具攻擊性,「一trigger佢情緒,真係會突然發難」。(非涉事狗隻/示意圖)

洛威拿犬具有攻擊性

更多留言指,洛威拿犬其實具有攻擊性,「張相嗰4隻狗好有狩獵feel喎」、「我遇過嘅洛威情緒穩定就真係無乜事,但一trigger佢情緒,例如你跑或眼神接觸,佢真係會突然發難」、「呢啲狗隨時可以咬死人,而且一但一隻發動攻擊,其他會群起進攻,想救都難」;不過亦有人質疑是舊相,「而家夏天,套衫有無廿年前?」。

呢種狗若發嬲,俾佢哋圍攻冇乜生存可能
網民意見

重20公斤或以上被視為大型狗隻 「公眾地方」需使用狗繩

根據香港法例第167D章《危險狗隻規例》第9(1)條,任何人不得安排、容受或准許任何大型狗隻(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除非該狗隻是被人用一條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的;或該狗隻是用一條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帶以不會對公眾及動物的安全以及該狗隻的福利構成危險的方式穩妥地縛在固定物體上的,任何人違反第(1)款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狗隻在郊野公園範圍可被豁免使用狗繩,但狗主必須對狗隻保持有效控制,否則可被檢控。(fb圖片)

「郊野公園」範圍獲豁免牽狗繩

不過香港現行法例下,狗隻在郊野公園範圍毋須被牽引,但狗主必須對狗隻保持有效控制,否則可被檢控。有網民因此質疑,「乜嘢叫有效控制?」、「點樣先係有效?我都想漁農署出嚟示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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