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證據?中環港女斥遭男偷拍 查手機無相仍公審 驚人身份曝光
「偷拍」公審以及證據問題常惹爭議。有香港女子於Threads發布影片,「公審」在中環卑利街被2名男子偷拍。雖然她最終未能在2名男子手機中發現任何偷拍她的相片,但她認為只是對方在其不知情下刪除了相片,揚言「唔知佢點樣樣整走(刪除)張相,但係佢好明顯係影咗我哋囉」,並拍攝男子「大頭」樣貌放到網絡公審,批評:「俾我捉到都會無賴地否定,啲男人可唔可以做返個男人啊!」。
事件引起網民爭議,認為女子無證據證明男子偷拍,卻上載到網絡「公審」對方做法不妥當,「真係黐線」、「究竟個男人要點做先可以證明自己冇偷拍? 靠樓主自由心證嗎?」、「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冇證冇據又話人偷拍」。亦有網民發現,女子身份為以18歲之齡參加《香港小姐2026》的KOL李欣穎(Rachel Li)。
面對網民圍攻,李欣穎留言反駁「唔好把猥瑣嘅偷拍行為包裝成合情合理嘅藉口」,又聲言「如果轉手交畀人,同事後check唔到就叫冇做過,咁呢個世界上所有賊偷完嘢掉咗去係咪就變清白?」,結果再觸發罵戰。
事緣李欣穎於10月12日在Threads發布影片,批評在中環卑利街被2名男子偷拍。
【影片直擊】港姐參選人李欣穎拍片公審中環遭2男子偷拍
影片長約2分鐘,看到李欣穎追着2名被她指控「偷拍」的男人拍攝,並要求對方展示手機相簿。對方起初拒絕展示手機,重複「I didn't take a picture(我沒有拍照)」,惟李欣穎追着拍攝對方「大頭」相貌,爆粗罵「FXXK YOU」,男子則明言「I will sue you if you do that(如果妳那樣做,我會控告妳)」,再次強調「I didn't take a picture(我沒有拍照)」。
未發現男子偷拍證據 李欣穎:唔知佢點刪相,但佢好明顯影咗我哋
畫面一轉,男子向李欣穎展示手機相簿,未有發現任何拍攝她的照片,惟李欣穎形容對方是「已刪」照片,並非沒有拍攝,聲言「唔知佢點樣樣整走(刪除)張相,但係,佢好明顯係影咗我哋囉」。
唔知佢(男子)點樣樣整走(刪除)張相,但係,佢好明顯係影咗我哋囉」。
李欣穎又問男子如果沒有偷拍,為何要躲藏,對方否認躲藏,但李欣穎不接受解釋,表示會放上網絡公審,明言「thank you for the reel content(感謝您提供影片題材)」。
男子多次否認偷伯 李欣穎:感謝提供影片題材
李欣穎事後補充,「佢(男子)個電話就畀咗佢個friend啦,跟住佢個friend就走了,然後要追上去問佢,那個時候我們顧不及,佢就話無(偷拍),手機全是他家人的照片」。
李欣穎批男子羞恥無賴:香港真係太多偷拍狂
雖然找不到偷拍證據,但李欣穎批評男子「羞恥」、「無賴」,「佢(有家庭)仲要出去咁樣偷影人囉,真係幾羞恥啊,幾咁影衰咗呢個家庭同市容啊。可以當面問我合照,但唔好偷影」,又聲稱不只1次被人偷拍,「香港真係太多偷拍狂喇。全部畀我捉到呢,全部都會無賴地否定。啲男人可唔可以做返個男人啊!」
網民圍攻李欣穎:冇證冇據話人偷拍,妳對眼就係證據?
不過李欣穎「圍爐公審」不成,反被大批網民圍攻,指摘她沒有證據下指控男子偷拍並「公審」,做法離譜:
「妳影唔到佢偷拍妳,妳擺上網,唔係事必要撐妳㗎。成條片淨係見到你追住人喺度騷擾人囉,人哋都話冇影妳相,妳就屈人哋刪除咗啲相」
「妳真係好過分,明屈喎,博流量都唔使咁啊?而家係你偷影人,妳滋擾人,仲老屈人,睇到成段片都真係嬲!」
「1. 妳無證據,2. 條法例寫明私密部位,3. 無罪推定原則」
「只知妳偷拍人,唔好成日覺得被人偷拍好唔好」
「屈完人,冇證據證明人有偷拍,仲post上嚟,黐線,我係女人都頂唔順」
「究竟被拍男人要點做先可以證明自己冇偷拍?靠樓主自由心證嗎?」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識唔識?冇證冇據又話人偷拍,妳對眼就係證據?」
「男人出街真係要好好保護自己!」
李欣穎反擊網民:check唔到就叫冇做過?
面對網民圍攻,李欣穎再強調男子有偷拍,「如果轉手交畀人,同事後check唔到就叫冇做過,咁呢個世界上所有賊偷完嘢掉咗去係咪就變清白?」。李欣穎又搬出香港法例中「非法拍攝私密部位」及「窺淫罪」,強調「普通街拍同『偷拍』係兩回事,唔好把猥瑣嘅偷拍行為包裝成合情合理嘅藉口」,結果網民罵聲更多,「不如妳定義一下咩係『私密部位』啦!」、「其實你有冇諗過你咁樣做會害埋真正需要幫助嘅女性?」。
事後check唔到就叫冇做過,咁呢個世界上所有賊偷完嘢掉咗去係咪就變清白?
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窺淫罪可監禁5年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59AA 條,「私密部位」定義為個人的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不論是露出或僅有內衣遮蔽),或個人所穿的、遮蔽着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的內衣,明顯與一般「街拍」不同。
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C條「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任何人拍攝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即屬犯罪,可處監禁5年。
另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B條「窺淫」,任何人拍攝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即屬犯罪,同樣可處監禁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