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去超市踩中車厘子!摔到傷殘索賠50萬 1原因要負部分責任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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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女子在超市踩到地上的車厘子後猛摔,倒地不起數分鐘,送院後發現是右髕骨骨折,經歷2次手術後,終被判定為十級傷殘,她將超市告上法院,索賠逾50萬元人民幣(約55萬港元)。不過,超市針對女子穿人字拖鞋這點,認為她自己未盡安全義務,當初給的2萬元人民幣(約2.2萬港元)醫藥費已是「人道主義救援」,從來不是賠償。案件早前經歷二審,法院最終考慮現場情況,認為超市應負70%責任,判賠16.9萬人民幣(約18萬港元)。

張女在超市踩中車厘子摔傷,因為自己穿人字拖,所以被判要對事件負上三成責任。(微博影片截圖)

事發於2018年7月份,張女士穿人字拖進入超市時,意外踩中1顆掉在地上的車厘子,當場滑倒摔到地上,坐了幾分鐘無法動彈,職員見狀召白車送她入院。醫院診斷她的右髕骨骨折,超市交了2萬元人民幣醫藥費。張女後來將超市告上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超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生活費等共50多萬人民幣(約55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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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認為超市有責任保持地面整潔,她被掉落地上的車厘子滑倒,超市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應負起全部賠償責任。超市則認為張女穿了人字拖才導致自己被滑倒,2萬元醫藥費是「人道主義救援」,不屬於賠償。一審法院認為,張女去超市穿人字拖,自己也沒盡到安全注意義務,若說超市有清潔問題存在一些不妥,但只應承擔極少極少的責任。除了超市已支付的2萬元(約2.2萬港元),另外判超市賠2萬元(約2.2萬港元)。

張女不服上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要釐清受傷責任及責任比例問題。該超市地面不乾淨,還有她摔倒前已經有人踩過車厘子,沒有人清理。車厘子之所以掉落,是員工推載有車厘子的車輛時,意外弄掉了一部分。車厘子掉地後,前後有幾人踩個車厘子,明顯有被滑倒的痕跡,有名疑為超市職員的女子走近查看,但沒有作進一步行動,而是轉身和其他售貨員聊天,忽視了潛在的危險。超市方面指該女子是促銷人員,並非超市職員,只是穿上制服便於管理。

張女經鑒定屬十級傷殘。(微博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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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指自己2018年7月起要接受持續治療,2020年8月要第二次做手術,2022年2月經法醫司法鑒定,損傷致殘等級為十級(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致殘率為百分之10,長久以來花費不少時間金錢進行恢復,現時腿走路仍然不順,「能明顯看出來是殘疾人(士)」,要接受後期治療及服藥。

內媒指,2021年起實施《民法典》,規定商場、賓館等公共場所,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而造成他人損害時,應當承擔責任,而張女事後一直處於治療故亦適用。二審法院認為,雖然穿人字拖本身沒問題,但張女當時走路較快,又沒有看腳下的路,自身也有一定問題,故判定張女要自行承擔30%的責任,而超市應承擔70%,故判超市賠償16.9萬元人民幣(約18萬港元)經濟損失。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