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江出獄】廉署為一封匿名信追查六年 揭新地2000萬賄許仕仁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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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於上任前後收取新鴻基地產高層提供利益案,被告之一、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罪成入冊,今日(21日)刑滿出獄。
這宗轟動香港政商界的世紀大案,源起是一封匿名信,向廉政公署舉報許仕仁與新地之間的隱秘利益關係,廉署遂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多年, 案件於2014年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其中控罪指,許仕仁在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後,迂迴地從新地高層獲取850萬元及1,118萬元,及免租金租住禮頓山豪宅等利益。官商勾結的「甜頭」,令縱橫上流的四名被告淪為階下囚,於去年終極敗訴,法官指「黃金枷鎖」削弱了公職人員的自由行動能力及獨立性,罪成事實塵埃落定。

(由左至右):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資料圖片)

郭炳江與許仕仁一同被捕

廉署於2008年7月收到一封由律師轉交的匿名信,指許仕仁時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接受新地高層免租入往銅鑼灣豪宅禮頓山,廉署成立專案小組開展調查,翌年底首邀許仕仁以證人身份會面。許仕仁提及出任新地顧問的1,500萬元報酬,露出端倪。

廉署於是擴大財務調查,搜證涉及逾千匯款記錄、230個戶口、120名證人,終查出賄款流向。於2012年3月先拘捕新地前執董陳鉅源、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再於十日後拘捕許仕仁、時任新地聯席主席的郭炳江及其弟郭炳聯,轟動全城。

郭炳江被揭過二人向許仕仁提供報酬​

2014年5月8日,案件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案情指,許仕仁於2000年至2003年在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無申報獲郭氏兄弟免費租住禮頓山相連單位;於2005年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後,以此前擔任新地顧問的尾數報酬為名目,由郭炳江經陳鉅源及關雄生給予850萬元,但被指是讓他作為新地耳目,藉此讓新地在西九文化區及馬灣項目得益。另外,指許於2007年下旬身為行會成員,再次經陳鉅源及關雄生,收取郭炳江及郭炳聯的1,118萬元,眾被告對這筆款項向有不同解說,包括許稱是來自時任港澳辦主任廖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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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訊揭露許仕仁生活奢華,包括自認曾數年內花費200多萬元買唱片,紅酒收藏亦花約700至800萬元。許仕仁曾向「上海小三」沈莉娜饋贈約850萬港元,購入上海千平方呎物業及奧迪跑車,並豪贈手袋、手錶等名貴禮物,紅顏知己的出現成為城中熱話。

郭炳江罪成入獄 郭炳聯脫罪​

聆訊歷時7個月,於2014年12月審結,陪審團最終裁定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罪成,分別判監5年至7年半,法庭並下令許要向政府歸還其中1,118.2萬元得益。五名被告中,僅郭炳聯脫罪。

法官麥機智宣讀判刑時,形容許仕仁「備受尊崇」、「才智出眾」等,對香港貢獻良多,本應名留青史,若非本案,會是近年最優秀政務司司長之一,卻因貪心、遭欲望蒙蔽,違背職責,淪得悲劇下場。

郭炳江被揭經陳鉅源及關雄生,一共給予許仕仁約2,000萬元。(資料圖片)

2017年終極敗訴後被褫奪勳章

四人提出上訴,於2016年2月被上訴庭駁回,指許仕仁接受了新地的「甜頭」,心和靈魂都已傾向新地,遇上與港人利益的問題時,他便會作出傾向新地利益的決定。四人於同年6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不過,這宗由本港政商界權力核心交織的貪污案,終審法院於2017年6月下達49頁判詞一錘定音,維持四人原判,判詞提到所謂損害公眾,便是公職人員將自己身陷「黃金枷鎖」,阻止其自由行動的能力,以致公職人員無法以無懼精神作出真誠服務,獨立性徹底被削弱。

許仕仁於2007年獲授大紫荊勳章,而郭炳江則在同年獲授銀紫荊星章,但去年3月二人均被政府褫奪勳章。

許仕仁終審失敗後,被褫奪大紫荊勳章。(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