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政府獨立小組審計報告 指已耗3100萬聘監核顧問檢查質量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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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線紅磡站自2018年被揭工程問題,醜聞越揭越多,政府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而委員會提交的中期報告中,建議成立獨立審計小組跟進各項建議措施的進度。
審計報告今日(3日)公布,因應委聘監核顧問巡查工地,路政署已動用3,100萬元款項,增加監核顧問18項額外服務,涉提供額外人手、質量檢查。而《委託協議》方面,因沙中線項目的分判合約佔主合約價值七成,故路政署與港鐵正考慮日後的商業和解會擴至分判商層面,以提升透明度並有效監察合約的最終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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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委任獨立審計小組,按照獨立調查委員會的中期報告建議措施進行獨立跟進審計,以確保所有措施妥當實施。審計小組於上26日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交審計報告,相關內容今日公布。

審計報告設有六個章節,當中分別詳細闡釋促進公眾安全;提升領導、勝任及管治能力;促進協進文化;修訂合約及商業事宜安排;理順及釐清規定和要求;以及檢視監察及核證安排的審計範疇。

就獨立調查委員會於中期報告提出的58項關於促進公眾安全及保證工程質量建議,審計小組認為其中14項已完成,包括持續監察車站結構,涉使用光纖或其他認可方式,偵測車站運作時的移動幅度;改善各方的領導能力;以及加強政府與港鐵的協作文化等。而其餘42項進度理想、2項則取得進展。

監察及核證方面,委員會建議擴大監核顧問的職能,以充當政府「耳目」功能,從而保障政府權益及保證項目品質得到高層次監察。審計報告提及,路政署自去年7月已安排部門的工程監察人員全職駐守工地,以進行突擊檢查、比對施工圖則及抽查工程是否合規等。

同時,路政署要求監核顧問在沙中線項目更積極履行職責,故2018年8月已加密進行巡查及審核,且由當時起計直至今年4月,合共進行191次工地巡查。而路政署亦額外邀請監核顧問增加巡查工地次數,當中涉增訂18項額外服務,涉提供額外人手、額外質量檢查及核證服務,費用總計3,100萬元。報告續提及,路政署會持續監察監核顧問的資源水平,並在去年10月起,相關工作已納入每月進度會議的常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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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和解安排方面,委員會中期報告建議將分判合約納入《委託協議》關乎商業結算安排條款內,以令政府在商業結算提供更高透明度,且在結算合約有更大控制權。

審計報告引述,委員會發現2016年底禮頓與其中一個分判商一直存在商業糾紛,且分判商聲稱工地或存在大規模及有系統剪斷鋼筋末端螺紋,至17年9月方達成商業結算安排協議。報告提及,沙中線項目的《委託協議》訂明,與總承建商之間的商業和解必須諮詢監委會,惟分判商則未有涵蓋,但分判合約通常佔主合約價值七成。

故審計報告提及,修訂《委託協議》的實施建議有所限制,惟指出路政署正與港鐵商討,希望制定一套機制,令港鐵透過適當渠道匯報,與分判商之間的主要商業和解,從而令政府了解箇中情況。同時,路政署正與港鐵探討將相關條文納入日後工程合約,將諮詢要求擴展至分判商層面,以令政府有效監察合約的最終帳目。

故透露,沙中線項目下的馬仔坑遊樂場重置工程以及日後的工程合約,港鐵將研究為承建商及分判商之間的任何商業和解,引入須諮詢政府的規定;港鐵亦就工程項目的「目標價合約」就分判合約的審核與和解安排,加入更嚴格的條文,料相關檢討在於今年第三季完成。

審計報告又提及,會在調查委員會《最終報告》發表當日起計12個月後,進一步進行獨立跟進審計,並就尚未完全實行的44項建議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