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火人案|事主稱被約20人包圍指罵不敢離開 瞬間被燒成火人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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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港鐵站去年11月11日遭黑衣示威者破壞,一名地盤追截示威者至天橋時遭人襲擊,之後更被人淋易燃液體並點燃成火人,地盤工全身4成皮膚燒傷並留醫3個月。警方其後拘捕一對涉在現場圍觀的夫婦,被控他們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兩人否認指控,案件今日(9日)在東區法院開審。地盤工供稱,他在天橋被多人包圍,當時現場粗口橫飛,他亦有「爆粗」還擊;他承認有感不忿,但他因害怕而不敢離開現場,之後便被人點火燃燒,惟他無法確認兩被告是否有份指罵他的人。

女被告陳海雲(33歲)和男被告鄺耀文(39歲)均報稱文員,兩人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指他們去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的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公眾秩序的行為。

在天橋遭約20人包圍指罵

被燒傷的事主X 供稱,他原本任職地盤工人。當天約中午12時半,他在馬鞍山港鐵站目睹有6至7名黑衣示威者在破壞站內設施,他出言制止,卻被其中一人襲擊頭部。X追截襲擊者至馬鞍山廣場附近的天橋,被約20人包圍及用粗言指罵。

事主X去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被人點火燃燒至成火人。(資料圖片)

4成皮膚燒傷留院近3月

X稱當時也感害怕和徬徨,又稱「好驚俾人打」而不敢離開;突然一人從人群後向他淋不明液體並點燃,他即全身著火頓成「火人」。火勢熄滅後即有救護員到場為他治療,他被送往威爾士親王醫院。X 透露身上有4成皮膚燒傷,留院接近3個月。

女聲大罵:走啦返大灣區啦

X稱當時聽一把女聲從港鐵站範圍便一直跟隨他,多次向他大叫:「走啦!返大灣區啦!」他承認無法辨認該女子是否本案的女被告,又指現場粗口橫飛,自己亦有「爆粗」,無法辨認兩被告是否曾辱罵他的人。

事主X供稱身上有4成皮膚被燒傷。(資料圖片)

害怕現場人士而不敢離開

X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當時感到憤怒,並有與現場人士爭論,沒有肢體衝突,但有人踢和推撞他。X 又稱雖然沒有人阻止他走,亦有人勸他離去,但他因害怕現場人士而不敢離開現場。

辯方卻指X 被襲擊後仍選擇追截示威者,在天橋被包圍又沒有離去,可見他只是感到不忿,並想繼續與人爭辯,並無感到害怕,被告不同意。

有便衣人混入黑衣示威者

兩名目擊事件的市民下午出庭作供,其中一人許惠晶(音譯)表示,案發當日他經過事發地點,並在離事主一群人約十米以外觀察。許指,X 在追截黑衣人時,有便衣人混入人群支援黑衣示威者,其後目睹X 被多人圍堵指罵,他覺當時「強弱懸殊」,認為X「實會比佢地打」。許指,其後目睹X突然 身上冒起大火,「燒到上天橋頂」,其他人則慌忙走避。

目擊者曾追截潑液者但不果

另外一名證人葉建明(音譯)則指,他指X 被多人圍堵,突有一名黑衣人向X淋潑不明液體並點燃,X 則瞬間變成火人。葉隨即試圖追截涉嫌點火的黑衣人至附近公園時失去其蹤影。

裁判官聽罷雙方陳詞後,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ESCC 258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