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被契女騙6000萬 男子扮金管局職員助行騙 官斥無人性囚6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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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婦與夫離婚獲2億財產,卻遭被包裝成「金融才女」的「契女」范佩韻誘騙投資騙走6000萬元。「契女」開審前潛逃,兩名曾在騙局中協助的男子,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誘騙及洗黑錢等罪成的被告,今(2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在騙局中扮演金管局職員的首被告稱他只屬次要角色,惟法官卻指他是「最佳男主角」,並協助女主謀騙財,又斥他愚不可及及無人性,判他入獄6年;另一曾陪事主取本票的被告,官斥他明知有騙局仍視而不見,亦需入獄1年8個月。

契女范佩韻已潛逃

兩名男被告:伍超光(54歲,物業管理)和鄭德起(54歲,文員),兩人被指在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連同范佩韻騙取女事楊少蓉6千萬元。伍超光被裁定欺詐罪成,被判囚6年,鄭德起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判囚20個月。

「契女」范佩韻亦是本案被告,她開審已潛逃,現遭法庭通緝,其10萬元保釋金已被充公。

首被告伍超光,在案中扮演金管局職員,被官斥是最佳男主角及無人性,判囚6年。(朱棨新攝)
次被告鄭德起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官指他明知騙案在進行仍助紂為,判他入獄20個月。(陳曉欣攝)
法官郭啟安直斥首被告伍超光在案中並非配角而是最佳男主角。(資料圖片)

官斥首被告無人性及愚不可及

首被告伍超光求情稱證據顯示他只獲1.4萬元,此外並無得益,亦無瓜分得騙款。法官郭啟安卻指,若伍僅為1.4萬元和范一同行騙,實屬毫無人性和愚不可及,若因此遭重判,也只能怪他貪心。

扮金管局職員是最佳男主角

首被告的大律師為首被告求情時亦指其角色次要,非始作佣者,他參與部份只涉騙款585萬。但郭官指范是案中主腦,她精心策劃詐騙無知易信人的事主,又虛構人物以操控事主,把她玩弄於股掌之中,事主起疑時,范安排首被告扮金管局職員,直斥他是「最佳男主角」而非配角,他與范各司其職,其角色極為重要,判他監禁6年。

斥次被告為微薄薪金助紂為虐

法官續指,次被告鄭德起曾向事主說謊,隱瞞范因另案入獄,他亦曾處理事主的本票等,有理由相信他知本票的錢是騙款,但他仍助長和鼓勵范等人行騙。雖然沒有證據顯示他有得益,但他沒有必要為微薄薪金助紂為虐。他雖沒有直接參騙局,但對之視而不見,同流合污,判他監禁1年8個月。

楊獲告知放錢入銀行便可分錢

女事主楊少蓉(77歲)供稱,她與丈夫離婚獲2億元資產。她經朋友介紹認識范佩韻,范稱自小沒有媽媽並認了楊為「契媽」,又遊說楊投資歐洲酒店的私人配售項目(private placement program),叫楊把錢放在銀行便可以分錢。范並帶她上律師樓簽下文件,惟該些文件並無註明「投資」。楊作供時承認她當時深信范,又說:「我就係傻囉。」又指范當時常陪伴她,故從沒有懷疑過她。楊稱她不諳英文,沒有問過投資細節,簽署文件時一知半解,只是盡量配合范。

范收500萬美元買兩輛保時捷

案情指,楊於2015年7、8月曾放錢入指定戶口,范取走楊合共500萬美元,把錢花在與投資無關的事,包括購買兩輛保時捷,又曾帶范到倫敦與「交易員」開會,范與隨行人員的酒店及洗費,全由楊支付。

想取款獲告知要再付款才可取回報

楊在2016年退出並想取回利潤時,范出示看似金管局的信件,要楊再付款才可取回報,又叫首被告扮金管局職員,次被告則是范開設3間公司的公司秘書,他在范遊說楊投資時曾陪同楊到銀行拿取本票。

范寫信叫楊與金管局合作

至2017年約8月,范因涉及另一官司被羈押,開始沒有露面。次被告跟楊說范患癌在英國留醫,又指范寫了信給楊,范在信中叫楊和金管局合作。楊追款不果最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 1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