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化驗經社交媒體購入減肥產品 揭含治療心臟病、糖尿病成分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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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27日)公布,早前在社交媒體平台購獲多種報稱從海外獲得的減肥產品,產品的包裝有泰文、中文和英文字,懷疑是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化驗結果顯示,部分產品的樣本含有治療心臟病、糖尿病及甲狀腺功能減退成分,分別有導致低血壓和電解質不平衡、噁心和腹瀉、心律不整和高血壓副作用,提醒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該產品。

衞生署今日公布一宗網上非法出售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的減肥藥個案,並提醒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該產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含有呋塞米、甲福明和甲狀腺素 副作用有低血壓、腹瀉、心律不整

衞生署表示,根據情報,早前在社交媒體平台購獲多種報稱從海外獲得的減肥產品。化驗結果顯示,部分產品的樣本含有「呋塞米」(frusemide)、「甲福明」(metformin)和「甲狀腺素」(thyroxine),三者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

署方表示,「呋塞米」用以治療心臟病,副作用包括低血壓和電解質不平衡;「甲福明」用以治療糖尿病,副作用包括噁心和腹瀉;「甲狀腺素」用作治療甲狀腺功能減退,副作用包括心律不整和高血壓。含有上述成分的產品只可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出售。

衞生署籲已購買的市民立即停止服用

有關產品的包裝有泰文、中文和英文字,懷疑是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衞生署呼籲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問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署方重申,市民要控制體重,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任何藥物作體重控制用途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已備有「有關肥胖問題及纖體產品的健康訊息」及「含未標示西藥成分減肥產品」資料,供市民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