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父涉性侵親女 6歲陪看色情片8歲被姦 強姦非禮等5罪成

撰文:陳蓉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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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父涉在女兒6至8歲左右,並便女兒陪同他看色情片,並對女兒說:「下次做返出嚟。」又要與女兒一同共浴及口交,至女兒8至10歲時把她強姦。後來有次他喝酒後往非禮女兒,遭妻子撞破及趕出家門。他後來與女兒及母親在食肆用餐時,再借故摸女兒胸。女兒最後告知社工揭發。科技員否認指控,5男2女陪審團今(4日)陪審團經約5小時退庭商議,裁定被告除了一項非禮罪不成立外,另外5項控罪包括強姦罪等罪成成。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有一項非禮罪的案底。法官把判刑押後至9月18日,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押看管。

被告TSO否認強姦及非禮親女高等法院。(黃浩謙攝)

被告TSO,44歲,從事資訊科技工作,被控1項強姦、4項非禮和1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首四罪指被告於2016年9月2019年10月,在葵涌某單位非禮和強姦X,及向X作出猥褻行為,當時事主約6至9歲。另兩罪指被告於2023年8月20日,在荃灣某餐廳兩次非禮X,當時X讀小六約13歲。

僅一非禮罪不成立其他罪成

被告唯一罪名不成立的非禮罪,指他於荃灣如心廣場一餐廳與X等人用膳時,借機摸X胸數分鐘的控罪。其餘控罪中,除了被告酒醉撞破被告非禮X的罪名是5比2成立外,其餘都是一致被裁定罪成。

被告要X陪睇色情片後共浴

控方案情指,事主X在2010年出生,首次性侵事件發生於2016至2018年間,當時X讀小一。被告趁與X獨處時,叫X陪他同一同看色情影片,並要她學習片中內容,並對X說:「下次做返出嚟。」其後又迫X一起共浴,過程中有摸X的胸和私處,並要X為其他清洗陽具及「含乾淨佢」。

X在小二至小三被強姦

其後在2018年至2020年間,X就讀小二至小三期間,被告以舌頭舔X的下體,X要求被告停止時,被告說:「好舒服㗎,忍下啦。」及後被告強姦X,期間曾說:「射多一次就完,會放你走」,在射精後更問X:「要唔要試下食?」

被告事主後要求X不要把事件告知他人,否則會令他被捕,X擔憂無法再見到被告,故沒有把事件告知他人。

酒後摸X被妻揭發

在2019年9至10月,被告酒後走入X房,並伸手入X的褲裏摸其私處及胸部,被告妻目睹斥責被告說:「唔好搞我嗰女。」被告其後搬出單位。

外出用膳摸X的胸及腳

在2023年8月,X當時13歲,某天她與胞弟、祖母、被告及母親到荃灣如心廣場一間餐廳用膳。被告與X同坐,被告伸手摸X的左腳數分鐘,之後又借故協助X在背囊尋找物件,用手摸X的胸數分鐘。

X在學校旅行時向社工揭發

X其後在學校旅行時哭泣,學校社工向她查問後揭發事件。被告於2023年11月18日被捕。被告和妻子已於2023年8月正式離婚。

案件編號:HCCC21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