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童為友出頭遭綁架欺凌兼拍裸照 中二男生強姦襲擊等4罪成

撰文:賴琦
出版:更新:

13歲女童疑為朋友出頭後得罪黑幫,在聖誕夜被綁架到尖沙咀一個多人聚集的單位,期間被迫脫光衣服,並遭拳打腳踢和被啤酒淋頭,最後一名男子涉嫌把她強姦,並迫她拍下道歉片及承諾還款後才讓她離開。女童母事後發現女兒有不尋常傷勢後通知社工揭發事件。3男1女否認綁架及強姦等罪,高等法院陪審團今(27日)裁定首被告強姦及綁架等全部罪成,餘下2男1女亦綁架等罪成。案押後至明日求情。

4名被告:陳宏烽(20歲,案發時為中二生)、林佑澄(19歲,跟車工人)、李珮怡(18歲),及張浩錀(20歲,職業訓練學院學生)。4人同被控綁架、襲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3罪,陳單獨被控1項強姦罪,案發於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尖沙咀山林道某大廈單位。(各被告的定罪情況如下圖。)

首被告陳宏烽被裁定強姦綁架等4罪成。

事主X曾與次被告拍拖數天

開案陳詞指,13歲事主X來自單親家庭,她升中學後在網上認識了一班朋友,當中有人是黑社會成員。X與次被告林佑澄(外號熊貓)曾拍拖數天,案發前已分手。首3名被告互相認識,第四被告是首被告陳宏烽的「𡃁」。

X曾為女性朋友出頭遭陳指責

案發前約10天,X為1名遭陳(外號四條)逼「仙人跳」的女性朋友出頭,卻返反遭陳指責X令他損失2萬元,並要X還錢。

聖誕節被綁架到單位

聖誕節當日,X遭綁架到涉案單位,在場有十多名陳的手下,還有林在場。陳和李迫X脫衣,並被拍攝過程,當X脫光後,陳的手下再次入房,X在眾目睽睽下赤裸身體。其後,李和陳的手下輪流對X拳打腳踢,李用茶和啤酒等淋在X頭上,又拍片問X:「會唔會搵返CWK(X的前度、李的現任)?」X說不會。

被強迫拍片說願還款

同晚,陳曾帶X到附近酒吧飲酒,二人重返單位後陳藉故有事商討,帶X入房鎖上門,逼X口交及強姦X。陳要X拍片說:「我對唔住四條哥(即陳)。」又要X說稱:「要喺30號之前還返2萬畀四條哥。」陳完事後付了100元給X乘車回家。X母在12月27日發現X有不尋常傷勢後聯絡社工,最終揭發事件。

X拒性行為 陳拳打牆說快啲

X作供時指,在房內遭女被告掌摑逾百下,並指陳壓住她的頭要求性交,她不肯,陳即一拳打向牆,嚷「你快啲啦!」X離開單位後乘的士到美孚找黑社會朋友,大佬「大成」建議她不要回家,並叫X跟他到其「契妹」家暫住。「大成」其後與X發生性關係。

案件編號:HCCC 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