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藥房明年第四季起在四區試行 醫衞局:會確保市民可負擔藥價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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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醫療署今日(30日)公布社區藥物名冊的運作機制,及推出《基層醫療社區藥房指引》,預計社區藥房會在明年第四季起在本港4區試行,2027年底起,擴展至覆蓋蓋全港18區,以比市價低的價錢,為醫管局病人、基層醫療計劃參加者,提供感冒藥、咳水等非專利藥物,以及部份常見疾病的個別專利藥物,惟必先獲得醫生處方。

以醫管局專科門診及家庭醫學專科門診為例,明年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實施後,每項藥物每次收費20元,以4星期劑量為收費單位,醫管局病人可用同等價錢經社區藥房取藥,基層醫療計劃參加者則須付共付額,價錢比醫管局病人高,但署方強調會確保市民可以較市價低出不少的價格買藥。

基層醫療署公布社區藥物名冊的運作機制及社區藥房指引。左起:醫務衞生局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策略採購統籌處總監張偉麟。(林遠航攝)
2024年《施政報告》公布制訂社區藥物名冊及推出社區藥房計劃。(資料圖片/何夏怡攝)

2024年《施政報告》公布制訂社區藥物名冊及推出社區藥房計劃,當局今日公布名冊的運作機制。專家小組會按名冊討論及制訂藥物名單,並由醫管局籌備及落實採購協議與招標程序,預計社區藥房初期可按名冊提供超過100款藥物,並會根據病人的需要逐步擴展,長遠可望涵蓋多達200至400項藥物。

名冊的運作機制分三層,主體為第一層的非專利藥物,例如止痛藥、止瀉藥,料佔名冊全部藥物超過八成,政府會根據醫管局報價機制作中央招標。第二層為個別專利藥物,署方指,要待名冊出爐才實際確認是何藥物,但提到一些長期病例如高血壓、糖尿病等會在考慮之中,該類藥物會循另類報價機制,邀請持專利的單一供應商報價。

第三層為「特別藥物類別」,當局指會視乎社區藥房初期提供第一、二層藥物的經驗和意見,再作決定,現時未有將第三層藥物納入名冊的時間表。

至於社區藥房的實際運作,計劃主要有兩類社區藥房。社區藥房計劃(社區)下的藥房會為醫管局病人及醫療基層健康計劃參加者提供服務,其中醫管局病人到社區藥房取藥的費用與醫管局公立醫院本身相同;至於基層醫療健康計劃(如慢病共治計劃)參加者,經由家庭醫生診症後,可選定計劃內的社區藥房並到場取藥,惟需付共付額,第一層藥物會按藥項及配發期設立單一共付費費用,第二層則會按藥項及配發量設立不同共付費用。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形容,第一層藥物是按處方期計算,第二層藥物則是「逐粒計」。

醫管局(資料圖片)

以醫管局專科門診及家庭醫學專科門診為例,明年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實施後,每項藥物每次收費$20,以4星期劑量為收費單位,醫管局病人可用同等價錢經社區藥房取藥,基層醫療計劃參加者則須付共付額。當局指,要待名冊出爐後才可確定名冊內藥物的共付費用,但強調政府會提供資助,確保共付費用為市民可負擔水平。

另一類社區藥房(院舍)則為居住在安老及殘疾院舍的醫管局病人服務,病人只需支付在醫管局公立醫院取藥的價錢。醫務衞生局策略採購統籌處總監張偉麟表示,院舍社區藥房服務內容涵蓋藥物配發整合及預先包裝每日所需藥物,改善目前院舍由職員每日整理及分發藥物的情況,以加強病人準確用藥及減低過量貯存藥物的風險。

社區藥房(社區)首階段將在明年第四季起在東區、油尖旺、沙田、元朗共4區試行;2027年第二季會再多6區;同年底會再增加8區,即18區屆時都會有社區藥房,每區將各有約45間。社區藥房(院舍)則會在2027年第一季有2至3間運作,至年底會再增2至3間。

署方指,計劃主要用於重配藥物,避免醫管局病人貯存過量藥物,計劃下的社區藥房功能與現時醫管局豁下的藥房相近。換言之,合資格市民若有偶發性疾病如發燒、感冒等,每次都要經醫生處方,才可經社區藥房取藥,無法直接購買成藥。

市民取藥前亦需事先選定計劃內的社區藥房,預約到場取藥,至於需要提前多久預約,署方指要視乎該社區藥房的實際運作決定,若社區藥房有能力,市民或可即日取藥。部分社區藥房亦會有社區藥劑師提供增值服務,包括戒煙、藥物管理、慢性疾病管理等。

基層醫療署同日公布社區藥房指引,涵蓋四大範疇,包括運作及管理人員標準、處所要求、日常運作程序、服務範疇,並提供實務守則,將作為計劃的標準基礎。經政府審核符合指引訂明的服務標準及品質要求的註冊藥房,方可成為認可社區藥房。

政府會在明年第四季就首4區的社區藥房(社區)進行招標,又預料日後獲認證的社區藥房絕大多數為現有藥房,另有少部份則由非政府機構(NGOs)營運。

被問到如何確保社區藥房不會私下轉售社區藥物,署方指計劃下的藥房需要填寫評估核對表,讓處方檢視其營運。社區藥房亦必須在電腦系統保留按醫生處方提供藥物的紀錄,亦必須透過醫管局的系統訂購社區藥物,相信有足夠監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