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收費加價|非香港居民急症室收費增至2100元 加價約70%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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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衞生署今日(31日)宣布,轄下診所部份公眾服務亦在明年起調整公眾收費,主要涉及診金和藥費,其中專科診所首次收費,由目前135元增至250元;到診所接受注射及敷藥的收費,由19元增至50元。收費水平按醫管局同類服務的收費釐定。衞生署同時實施新配藥安排,病人每次經診治後,最多將獲配發24個星期服用量的藥物,以減少浪費藥物。

此外,醫管局今日公布,非香港居民等「非符合資格人士」在公立醫院非資助服務及公營醫療服務餘下個別項目的收費檢討,其中,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急症室收費由目前1,230元加至2,100元;普通科醫院的住院服務,由目前每天5,100元增至7,400元。

衞生署今日(31日)宣布,轄下診所部分公眾服務亦在明年起調整收費,主要涉及診金和藥費,收費水平按醫管局同類服務的收費釐定。(衞生署提供)

衞生署:新收費與醫管局同類服務水平掛鈎

衞生署表示,按既定機制,署方提供的臨床服務與醫管局所提供同類或類似服務的收費水平掛鈎,例如家庭醫學門診或專科門診的診症服務等,確保整個公營醫療系統內同類醫療服務的收費水平保持一致。

明年一月一日起,急症室新收費將由目前180元加價至400元。(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最多獲配24星期藥物 行動不便者可獲酌情處理

衞生署亦會更新藥物配發安排,以減少浪費藥物,同時避免病人囤積藥物而引致用藥安全隱患。由明年1月1日起,衞生署診所的病人每次經診治後,最多將獲配發24個星期服用量的藥物。如病人獲醫生處方多於24個星期藥物,領取藥物時會同時獲配發首24個星期藥物和一張「取藥單」,供病人於指定日期到同一藥房,覆配餘下份量的藥物。每種藥物收費以4星期為收費單位。

與此同時,衞生署人員會因應個別病人的健康和實際情況,例如行動不便的長者或輪椅使用者,酌情一次過配發多於24個星期的藥物。

衞生署診所的醫生在處方「有需要時服用藥物」時,會按病人臨床需要而處方實際所需配發數量。如病人確認家中尚有剩餘的同款藥物,醫生會相應調整處方數量,減少藥物浪費,同時避免病人囤積藥物而引致用藥安全隱患。

▼ 非符合資格人士、公院非資助服務及公營醫療服務餘下個別項目新收費 ▼

非符合資格新收費 急症室加價至2,100元

此外,醫管局今日已於政府憲報刊登非符合資格人士、公立醫院非資助服務及公營醫療服務餘下個別項目的收費檢討,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急症室收費由目前1,230元加至2,100元;普通科醫院的住院服務,由目前每天5,100元增至7,400元。

醫管局表示,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將根據2023/24年度服務成本水平調整,而非資助服務收費將按收回成本的原則並參考市場價格調整。這些服務不會獲得公帑資助。醫管局亦為一些其他醫院行政費用進行調整。

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資料圖片/夏家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