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廉署通緝已離港24歲男王浩天 涉網上煽惑他人不投票

撰文:譚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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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7日)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24歲、今年7月已離港的男子王浩天,他涉嫌於社交平台留言,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企圖破壞選舉,觸犯《選舉條例》第27A條。

廉政公署今日(12月7日)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24歲、今年7月已離港的男子王浩天。(廉政公署相片)

24歲本地男子王浩天,廉署指其面臨一項控罪,指他涉嫌昨日(6日)藉公開活動,即在一個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不投票。王浩天今年7月已離港,2001年出生於中國,蓄黑髮及黃皮膚。

廉政公署今早亦拘捕四名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廉署就本屆立法會選舉先後拘捕共11人,涉嫌干犯《選舉條例》第27A條,11人中三人已被落案起訴。

廉政公署今日(7日)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24歲、今年7月已離港的男子王浩天。(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