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支援免費變交租 麥美娟稱補助增居民選擇 籲大埔租盤勿加租

撰文: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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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下周一起,向宏福苑業主發放為期兩年,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同時向業主和租戶提供一次性的5萬元搬遷補助。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20日)接受電台訪問表示,留意到有大埔區內的租盤業主,在當局宣布發放補助後加租,她呼籲這些業主不要「趁火打劫」。她亦建議,宏福苑業主可考慮入住過渡屋單位,相信可利用補助金繳交租金之餘,亦能應付其他生活需要。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奪去逾百人性命。(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政府將向宏福苑業主發放為期兩年,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星期一起會發放首批7.5萬元補助金。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20日)接受香港電台訪問表示,留意到有大埔區內的租盤業主,在當局宣布發放補助後加租,她呼籲這些業主考慮宏福苑居民的情況,不要如坊間所指「趁火打劫」,大幅加租。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留意到有大埔區內的租盤業主,在當局宣布發放補助後加租,她呼籲這些業主不要「趁火打劫」。(資料圖片/梁偉權攝)

稱如選擇住過渡屋 補助金夠交租兼應付生活開支

麥美娟續指,明白宏福苑居民希望在區內覓得租盤繼續居住,方便上班上學。但如果因不同原因,未能在原區尋找到合適單位,建議居民可考慮入住政府提供的過渡屋單位。她強調政府目前有足夠的過渡屋單位,應付宏福苑居民需要,而且過渡屋租金相對較低,居民繳交租金後,仍有餘額應付其他生活需要,包括交通費。

住宿支援由免費變要交租 麥美娟稱新方案居民有更多選擇

對於有宏福苑居民質疑當局原本指會為他們提供免費住屋,直到他們重建家園。麥美娟回應說,補助金是希望為居民提供多一個選擇,以自己的方式解決中期住屋問題。她說不論目前是住在過渡屋單位、酒店或青年宿舍,以至與家人暫時同住的居民,政府都是按公平原則考慮,發放的金額一樣。

她又說,住在過渡屋的居民,日後不需要付出額外資源交租,反而可利用補助金的餘額,應付其他生活需要,即是補助金一方面幫居民應付居住需要,亦可以解決生活所需,她形容是較當初的說法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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