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醫學博士生認偷拍裙底 求情稱事後有參與社會活動 押後判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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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醫學博士生涉在大埔新達廣場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操普通話的被告,今(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求情稱在科研方面成就出色,曾發表過多篇論文,事發後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先為他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1月26日判刑,強調仍有機會判監。

被告田天(29歲,中文大學研究生),承認於2025年9月23日,在大埔新達廣場1號扶手電梯,操作流動電話拍攝女士X的衣服下方,答辯時需普通話翻譯協助。

被告田天在粉嶺法院承偷拍女子裙底。(資料圖片)
下月起全港將有14個處所實施「先行先試」垃圾徵費,其中一個試點未大埔新達廣場。(洪芷菁攝)

被告田天在向上的上行扶手電梯偷拍示資料圖片,被告及事主不在圖中

扶手電梯偷拍時遭途人目睹

案情指,被告當日在新達廣場一條上行的扶手電梯時,他站在34歲女事主後方,被告用手機拍攝女事主裙底,卻被附近一名男途人目睹,女事主得知後要求檢視被告電話,發現5張她的裙底照,隨即報警。被告被捕後承認一時衝動犯案。

妻子是醫學博士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醫學系的博士研究員,妻子亦是醫學博士。被告犯案沒有預謀,只是一時衝動,他承諾不會重犯,現已悔不當初。被告在科研方面的成就非常出色,發表過多篇論文。他在事發後積極參與了很多社會活動,亦上了精神健康和情緒治癒的課程。

案件編號:FLCC 233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