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稱欠賭債代人向3電騙事主取款 官應控方要求加刑判囚50月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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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聲稱因欠下8萬賭債,為他人作跑腿向兩名電騙受害人收取款項12萬,他第三次往收款時被捕。地盤工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並認曾收取報酬3700元,案件今(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黃士翔指,騙徒利用事主對親人的關懷犯案,受害人除了金錢損失外,亦蒙受心理壓力。本案是有組織的騙案,被告雖然只是跑腿,亦屬欺詐的關鍵環節,應控方要求加刑,判被告就3項囚4年2個月。

被告余志發(34歲,無業),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指他於2023年12月7日至9日,在港與他人串謀詐騙姓陳、姓王女事主及一名老婦,即虛稱他們的兒子或孫兒需要金錢,從而誘使3名事主分別交出現金港幣6萬及兩筆10萬元款項。

暫委法官黃士翔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案發時任職地盤工人,受朋友影響去澳門賭博,欠下8萬元賭債。辯方力陳被告非主謀,他對受害人損失感到抱歉,承認不會重犯,不會再沉迷賭博。

案件編號:DCCC 8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