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2.5萬巴裔外賣員 認買假巴國駕照換港車牌 願助調查押後判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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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達2.5萬元的巴基斯坦裔外賣員,涉向他人購得巴國的駕駛執照後,向運輸署申請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從而被廉署拘控,外賣員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一度關注被告不但沒有外國駕照,亦無在港接受駕駛訓練,若他獲發港車牌便可駕駛。辯方指未有證據顯示被告取得香港車牌後曾駕駛,又透露被告願協助調查,張官把案押後至3月11日判刑。

被告簡智仁Khan Usman(27歲,外賣員)是廉署早前檢控8名涉同類案件的非華裔男子之一,他承認於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間,自與其他人士串謀,向運輸署訛稱他們符合「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的資格,從而誘使運輸署向他發出香港駕駛執照。

被告簡智仁Khan Usman在東區法院認罪。

同案已有2人認罪判緩刑

控方透露,包括被告在內,暫有8人被控,但尚有被捕人未被起訴。翻查報道,同案2人早前已認罪,被判囚4個月,緩刑1年。

被告在巴國曾學車但沒有取得駕照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巴基斯坦出生,7歲來港讀畢中六課程,他現時當外賣員,月入約2.5萬元。辯方指,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他在巴國學習過駕駛,但未取得駕照,他來港後沒學車,於4個月前獲得香港駕駛執照。

官指被告若取得駕照便可駕駛

張官指案件性質嚴重,被告沒有在港接受駕駛訓練,他一旦獲得香港的駕駛執照就可以駕駛。辯方指沒證據顯示被告曾在港駕駛。

被告以偽造巴國駕照申請免試

案情指,根據運輸署的「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安排,持有認可國家和地方(包括巴基斯坦)所簽發的駕駛執照的人士,可向運輸署申請豁免參加本地駕駛考試,獲直接簽發香港駕駛執照。被告在2022年8月5日以偽造的巴國駕照申請免試,該駕照顯示於2017年發出。運輸署信以為真,一周後向被告發出香港駕照。

被告認以1.2萬元買假駕照

廉署在2023年6月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承認沒有巴國駕照,他在2005年已放棄其巴國國籍,成為中國公民,因此沒有資格領取只發給巴國國民的駕照。被告透露,他在2022年8月與Khan姓人士和另一人接洽後,以1.2萬港元向Khan購買了涉案的假巴國駕照,並成功獲運輸署批出香港駕照。被告的假巴國駕照其後在他家中被搜獲。

案件編號:ESCC300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