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適堡涉收40萬未能提供服務 董事被控違商品說明條例 3.2再訊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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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業38年的連鎖健身及美容中心舒適堡(Physical)去年突然全線結業。公司創辦人及董事陸毅強涉縱容旗下多間公司就收取服務款項,但未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服務,涉款逾40萬元。案件今(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因沙田分店的清盤程序仍在進行,故須向高院確認批准繼續檢控。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日再訊。辯方另透露,陸擬不認罪。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陸毅强(68歲,報稱董事),被控《商品說明條例》下的17項「就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就服務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

被告陸毅強。(陳蓉攝)

控罪指,被告2024年8月1日至9月5日,在於舒適堡(屯門、尖沙咀、荃灣、沙田)美容健美有限公司、舒適堡(伊利沙伯大廈)健美有限公司,及Physical Beauty Centre(Yuen Long)Limited,作為商户,就私人健身教練服務、普拉提服務、按摩療程服務、美容套票療程服務、面部美容療程服務等產品,接受消費者付款時,沒有合理理由相信上述公司將能在合理時間內供應產品,而該罪行是被告案發時作為上述公司的董事,同意或縱容下,或是可歸因於被告的疏忽下犯的。

另9傳票涉舒適堡多間公司

本案另與9張傳票一併處理,該9張傳票分別控告Physical Beauty Centre(Yuen Long) Limited、舒適堡(屯門)美容健美有限公司、舒適堡(荃灣)美容健美有限公司、舒適堡(沙田)美容健美有限公司及舒適堡(伊利沙伯大廈)健美有限公司,均票告「作出構成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

案件編號:ESCC2193/2025、ESS27906-2791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