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例只1.25後登記巴士適用?江玉歡生疑促解:可能我理解錯呢
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新法例1月25日生效,當年有份投票通過的立法會前議員江玉歡周四(29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指,目前相關條例僅適用於2026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即該日期之前登記的巴士即使配有安全帶,乘客倘不戴亦不會負上刑責。江玉歡今日(30日)在商台節目稱,希望政府解說清楚條文:「可能我理解錯呢。」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根據條例,乘客乘搭此日期前登記的巴士,不受新例規限,不過他指,政策原意是保障市民安全,呼籲市民無論何時都配戴安全帶。
《香港01》正向運輸署查詢。
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新法例1月25日生效,引起大量爭議。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裝備)法例》第374F章第8AB條訂明,每一輛巴士都必須在乘客座位設置安全帶;第8D則訂明,凡乘客乘坐第8AB適用的巴士,都必須佩戴安全帶。
當年有份投票通過相關法例的江玉歡,周四發文揭示法例「盲點」。她指,第8AB僅使用於今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即乘客乘搭這些巴士,才須戴安全帶。至於該日期之前首次登記的巴士,即使配有安全帶,乘客倘若不佩戴,亦不會負上刑責。她希望政府解說清楚條文,以免公眾誤會有關罰則適用於所有巴士。
換言之,對於2026年1月25日之前首次登記的巴士,縱使它們有安裝安全帶,乘客為確保安全,可自願配戴,但不配戴亦不會負上刑責。
江玉歡在電台節目稱,收到市民求助希望她能解釋條例罰則等,她翻閱條例文發現問題。她續說相關法例的立法原意及精神有文件支持,而當日政府提交文件中亦有寫明適用於今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被問到當日有否看到有關條文,江玉歡稱當日議會有留意到有關條文,但又說自己是作字面解讀,「可能我理解錯呢」。
對於政府新聞公告指「若上述車輛的座位已配備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司機和乘客都必須佩戴」,江玉歡說「唔知邊位人士去作呢份新聞公告」,對方可能出於「好審慎,好希望市民安全」而寫,因此政府要解釋清楚。她亦強調,法律應該凌駕新聞公告,「唔係立啲法例嚟做咩?」
湯家驊亦有與江玉歡類似理解 惟籲市民無論何時都戴安全帶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稱,條例僅列明適用於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即代表乘客乘搭此日期前登記的巴士,不受新例規限。如沒有配戴安全帶,亦不會被檢控。不過他指,政策原意是保障市民安全,呼籲市民無論何時都配戴安全帶。
生活係社會中,人唔應該抱持一種心態,就係我唔犯法,我就唔需要顧及大家安全。我覺得咁樣嘅思想係唔好,你應該尊重自身同同行者安全。
大律師:安全帶條例立法倉促 市民存不少疑問
大律師李健志認為,單從字面解讀,市民乘搭1月25日前登記的巴士,應該不受新例規管,但亦要考慮政府立法原意(legislative intent),認為有關當局需進一步向公眾解說政策,以免令市民誤墮法網。不過他表示,配戴安全帶是保障市民安全的做法,呼籲市民勿矯枉過正。
李健志又指,自新例生效以來,收到不少人查詢,如按鐘時解開安全帶是否違例等。他認為,政府就今次安全帶法例的立法倉卒,對公眾的咨詢較少,導致市民對新例有不少疑惑。
如果要市民奉公守法,政府必須知道市民對個條例有冇疑問。你越能夠咨詢到市民,佢講得到佢哋嘅擔心,政府係修例時就越能夠盡善盡美。
實政圓桌莊豪鋒則指,以他理解,政府一直宣傳1月25日之後,凡乘搭有安裝安全帶的巴士,乘客均須配戴安全帶。惟他承認,「我唔係法律專家,唔敢用法律角度去斷言呢件事」他認為如社會對法例存在疑問,政府有責任作清晰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