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涉向2同袍借14萬 證人稱不會視被告是朋友 被告慨嘆
高級督察涉同袍訛稱被銀行Call Loan (取回貸款),及親戚病重,向兩名同袍借款合共14萬元,他否認欺詐及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今(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與被告同屬高級督察的證人供稱,與被告並沒私交,但指被告向他稱因債務問題被Call loan,他知被告有子女,基於同情心,又一場同事,故借了13萬元給被告。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在盤問這名證人時謂:「原來我哋之間嘅關係咁淡薄。」該證人之後補充,被告至今仍欠他8萬未還。
被告鄧俊豪(44歲,時任西貢分區助理指揮官),被控欺詐罪及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指他於2023年11月12日至20日期間,在港向高級督察郭俊希訛稱某銀行要求他即時償還按揭,意圖詐騙而誘使郭借他13萬元;他另涉於2024年1月7日,在未得行政長官准許下,接受警員黃榮立1萬元的貸款。
被告妻有申請按揭每月需還3萬
承認事實指,被告在2001年加入警隊任警員,2020年晉升為高級督察。案發時在西貢分區任助理指揮官。被告沒有在香港擁有任何物業,亦沒有借過按揭貸款,但其妻黃詠詩(音譯),則在2022年9月向建設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並獲批,每月需償還約3萬元。
郭稱不會形容被告是朋友
高級督察郭俊希供稱,他在2018年駐守東九龍衝鋒隊總部時認識被告,兩人只有工作關係,沒有私交,不會形容對方是朋友。
知被告有家庭 若被收樓會很徬徨
郭稱,被告在2023年11月12日在電話表示因為債務問題要「Call loan」,問他借了10萬元。郭將10萬元轉帳到被告銀行帳戶。同月20日,被告再稱「爭3萬先可以過到貸款」,郭遂再借出3萬元。郭庭上稱,他知道被告有家室,若被收樓會很徬徨,他出於同理心借錢給被告。
指被告至今仍欠8萬元未還
及至2024年1月初,郭說因為臨近新年和稅季,叫被告還錢,被告一度稱家人入院,最後當月還了5萬元,至今仍欠8萬元未還。
郭覆問時改口
被告其後親自盤問郭,並說:「證人,好耐冇見啦……睇完證人供詞發覺原來我哋之間嘅關係咁淡薄。」他之後指出,他在11月12日向郭借錢時,曾表示因為擔心遲供樓而引發被「Call loan」,但其住所的業權不屬於他,並稱會支付1%利息予郭,並會分期還款。郭同意被告有提過擔心遲供樓會引發被收回貸款,稱會付利息和分期還款,但郭在覆問時又改口指被告沒提過擔心被「Call loan」。
郭同意被告無提過不會還款
郭稱,其上司在1月底問他被告有否向他借錢,事件因而彙報至管理層。被告在2024年1月底被停止職務,2月中被調派到郭工作的黃大仙警署。被告指向郭指出,他沒有表示過不會還款,郭同意。
被告另澄清,他在2018年在港島總區工作,直至2021年才駐守東九龍衝鋒隊並認識郭,與郭說的差很遠。郭同意錄證人供詞時忘記了。
指被告稱家人重病要借錢
警員黃榮立供稱,被告致電向他借錢時提到有家人病重要做手術,費用約60萬元,惟手頭只有40萬元,問黃能否幫手借錢。黃考慮後稱只有1萬元鬆動錢,轉賬給被告。被告至今未還。
被告盤問時指,他當時稱手術費約14至16萬元,黃聽錯。黃否認說法,另同意被告不會欠錢不還。
案件編號:KTCC 254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