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安置方案|甯漢豪:非為發展土地 收回土地條例不適用
政府今日(21日)公布大埔宏福苑7座受災樓宇居民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包括以現金向業主收購業權及「樓換樓」安排。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有關方案是為宏福苑住戶特設的安排,目的並非為發展土地,也並非行駛公權,而是以恩恤方式協助業主處理受災樓宇並照顧其長遠居住安排,故《收回土地條例》未必適用於強制收回業權。
《收回土地條例》徵收私人土地須為發展相關配套而引用公權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在發展局社交媒體表示,宏福苑安置方案是為該屋苑大火痛失居屋單位的業主作出的特別安排。雖然政府曾透過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徵收私人土地,但有關安排都是為了發展相關配套而引用公權,例如推展北都新發展區或建設基礎設施。
宏福苑情況與上述例子不同,今次政府提出收購宏福苑七幢受災樓宇的單位,目的並非為發展該土地,也並非行駛公權,而是以恩恤方式逐家逐戶協助業主,處理受災樓宇並照顧其長遠居住安排。
甯漢豪:相信有關收購價能夠讓受災住戶覓得長遠居所
甯漢豪指出,現時政府提出的收購價每平方呎8,000元(未補地價)和10,500元(已補地價),主要考慮到居民痛失家園,遭受很大損失,生活上亦面對很大困難,值得社會理解和支持,而宏福苑大火規模之大、影響之深是香港前所未有,相信有關收購價能夠讓受災住戶覓得長遠居所。
甯又表示,政府成立的「解說專隊」會向住戶詳細解釋方案的詳情,專隊包括發展局轄下部門人員,他們將解答居民疑問並協助其處理後續工作。政府會盡最大努力照顧居民的長遠居住需要,希望他們盡快在新居所安頓下來。
公屋聯會總幹事:收購價體現政府解決問題誠意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方案具備「快、穩、多選擇」三大特點,收購價格高於參考價,加上充足的置業選項,體現政府解決問題的誠意。
招國偉指,坊間有部分聲音質疑,政府安排受災戶優先選購居屋或綠置居,似有捷足先登、「插隊」之嫌,對長期輪候或需抽籤的市民有欠公允,但他認為,今次火災是無妄之災,數百家庭一夜之間流離失所,政府採取「特事特辦」的原則,旨在為絕境中的災民提供一條救命稻草,而非一般的福利分配,當局亦強調次方案並非為往後開先例。
樂善堂總幹事:相信政府已全面參考居民問卷調查意向
樂善堂總幹事劉愛詩表示,對於宏福苑居民長遠安置安排,相信政府已全面參考居民問卷調查的意向,目前大埔樂善村約有50戶災民,部分災民在政府提供租金津貼後,已遷出並在私人市場租賃單位作短中期的居所,政府今日公布長遠安置方案,相信居民也期望有長遠居所。
至於居民福利及支援方面,例如心理諮詢方面,民民搬遷到長遠居所後,可由一戶一社工以社區為本方式,在地區層面,為居民作出服務轉介,特別是長者服務,如長者社區照顧服務等。社福機構更可以外展形式協助。精神健康及心理輔導方面,長遠可轉介至每區地區康健中心協助,照顧災民長期福利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