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倘業主不接受收購 黃偉綸︰交由市場或探討立法手段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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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後續安排/購置方案】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發生至今已經兩個多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午(21日)提出現金或樓換樓的方式,收購7幢所有單位的業權(即不包括宏志閣),同時推出特設銷售計劃,提供3900個單位供業主揀選,業主須在8月31日前決定是否參與計劃。若然業主不願配合上述方案,政府將如何解決?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政府不會批評任何住戶的選擇,若他們不考慮任何方案,最後可能需要由市場解決。至於測量師學會建議採取立法手段,統一收購業權,他稱有關方法並非政府目前的焦點,若一段時間後仍未能解決,政府則可能探討相關可能性,「眼前係你情我願,並不存在大石砸死蟹,但個方案有佢優惠實際地方,盼望佢哋認真考慮啦。」
黃偉綸︰若業主不考慮任何方案 或由市場解決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政府提出的收購價已相比測量師學會建議高出三分一,加上可考慮換購房委會或房協等單位,認為方案有利於宏福苑業主,期望他們在今年8月31日前作充出決定,否則政府不會再提供相關安排,最後可能需要由市場解決。
即話如果過咗8月31號都冇揀到,個安排就冇咗,因為安排不可能無了期繼續,所以會跌返市場解決,我知大家傾過好困難,我盼望佢哋了解。
不存在大石砸死蟹 政府不批評任何不接受方案的業主
黃偉綸又指,政府不會批評任何不接受方案的宏福苑業主,因每戶有不同的考慮,只會建議他們認真考慮方案。「如果再長遠我哋再睇,眼前係你情我願,並不存在大石砸死蟹,但個方案有佢優惠實際地方,盼望佢哋認真考慮啦。」
若無法解決問題 或探討立法手段收回業權的可能性
黃偉綸強調,目前是否採用立法手段收回業權,並非政府的焦點,惟一段時間後仍然無法解決,政府則可能探討相關可能性。不過他指,香港非常尊重私有產權,通常只有獨特的情況才會採用強逼手段,例如發展重建等,而宏福苑並不涉及相關情況。
佢真係8月31號都唔揀,如果計劃冇咗,佢係會面對一定困難,呢個我不諱言坦率去指出黎,但任何計劃都有終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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