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員兩年內多番向妻兒家暴 扼妻頸把她壓向牆 認襲擊押後判
入境處高級事務助理,多次因家人鎖事與妻及兒爭執下繼而動武,包括因兒子聖誕夜看電視晚了未睡,從而與妻爭執並發怒,又曾因廁所問題與妻爭執,他並不止一次扼妻頸並把她壓在牆上,兩年多後事件終報警處理。被告今(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6項襲擊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已與妻辦離婚,現已深感後悔。裁判官林希維稱,明白被告工作重視紀律,但不應把工作態度放在妻兒身上,但家庭襲擊有其嚴重性,將案件押後至3月9日判刑,以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報告。
男被告A.T.K.(49歲,入境處高級事務助理)被控6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11月11日至2025年1月12日,分別3度在觀塘將軍澳道某住宅單位內襲擊5歲男童Y;另於2021年12月25日至2023年9月6日,分別3度在相同地點襲擊女子X。
兒子聖誕夜看電視大怒扼妻頸
案情指,被告在2018年與妻子結婚,其後誕下兒子Y,並在居於涉案單位期間。
被告在本案中共涉6度襲擊妻兒。首次事件發生於2021年聖誕節晚上,被告因兒子為看電視晚睡,因此感到憤怒並責罵兒子。其後又因管教問題,與妻子肢體衝突,一怒之下扼住妻子的頸部,並按她在牆上。
廁所問題與妻爭執扼妻頸
另一事件發生在2023年9月6日上午,被告因廁所問題與妻子爭論,隨後被告再次扼住妻子的頸部,並把她按在牆上。同年11月11日,被告想把妻子懷中的兒子拉開,用雙手抓住兒子的衣領,其後又因兒子發脾氣,被告用手扼住其子的頸部。
發脾氣向妻揮動風筒
在2024年2月7日,被告再度因發脾氣扼妻子的頸部,至2025年1月12日,被告在妻兒看電視時,衝到客廳向妻兒揮動風筒。翌日警方得悉事件,被告在同月14日被捕。
正與妻子辦離婚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深感後悔,他因不懂與妻子溝通及管教兒子犯案,現已要面對後果,正與妻子辦理離婚。被告日後會好好管理情緒,案發後已上課學習情緒管理,問題現已有改善。被告於1995年加入境處,現職高級事務助理,他因本案暫時被停職。
林官聞案情謂被告無必要如此生氣
裁判官林希維斥,被告常因瑣碎事傷害妻兒,涉家庭襲擊的案件具一定嚴重性。就兒子因看電視晚睡一事,事實上兒子翌日放假,林官認為被告無必要如此生氣。
不應把工作態度放在妻兒身上
林官指,即使夫妻二人就管教問題有衝突,他應心平氣和與妻子商量,不應用武力解決問題。林官明白被告工作重視紀律,惟他不應把工作的態度放在妻兒身上,而是應該與他們談論,非指揮他們。
案件編號:KCCC90007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