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性誘案|有案底加害人現身籲家長關心兒童 否則犯人有機可乘
互聯網充斥各項資訊,要小心子女會否遇到網上性誘識。警務處今日(23日)舉行跨專業研討會,探討兒童遭受網上性誘識的風險。警務處處長周一鳴指,2025年本港錄得100宗與網上性誘識案件,大部分受害者為女性,年齡最小僅10歲,強調應對網上性誘識需教育、監管、法律與信任,每一項都至關重要。
警務處又公布調查研究結果,發現對兒童有性興趣、扭曲思想、吸毒者,與使用兒童性剝削物品有密切關係,逾一成受訪兒童性剝削物品使用者報稱,若「沒有人會知道,而且你不會被罰」情況下,會意圖與兒童發生性接觸。
有「過來人」、因兩度性侵兒童入獄七年的加害者,今日在研討會上現身,解釋因對兒童有「情感連結」導致犯錯,提醒家長「唔照顧好小朋友就等加害者嚟照顧小朋友」。
今年首兩個月20宗網上性誘識案件 受害人最細10歲
警方今日(23日)舉辦「應對網上性誘識:預防及保護」跨專業研討會,逾900名校長,教師、社工、兒童服務工作者、家長及警務人員線上下參與,探討兒童遭受網上性誘識的風險,並共同商討應對策略。
警務處處長周一鳴致辭指,警方2025年錄得100宗與網上性誘識相關的案件,包括41宗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22宗非禮、6宗窺淫及5宗強姦案。今年首兩個月則有20宗案件,近半涉及本地熱門社交媒體。大部分受害者為女性,年齡最小僅10歲,當中更涉及一宗強姦案。
周一鳴:不法分子隱藏真實身份 有計劃地接近兒童
周一鳴表示,網上性誘識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網絡隱藏真實身份,有計劃地接近兒童並進行性剝削。這些犯罪分子往往會假扮成同齡的青少年,透過表達大量關心、提供情感傾訴來騙取兒童信任,最終達致獲取色情物品或實施性侵犯的目的,情況絕不容忽視。
兩度性侵兒童入獄過來人屏風後受訪:囑咐類似傾向者及早求助
40多歲的阿強(化名)曾因兩度性侵兒童入獄七年,在屏風後接受訪問。他首次犯案涉及網上性交易;第二次則以義助補習為名義,侵犯兩名8歲以下有特殊學習需要(SEN)的學童。
本身曾是SEN學童的阿強受訪時落淚,稱對受害者投射了自身經歷與情感,又透露出獄後遇工作挫折,為尋找「快樂」險些再犯錯,幸回想起被捕經歷,不欲再經歷承認自己是加害者的事實,並在社工協助下懸崖勒馬。
自認「半康復者」的他呼籲有類似傾向者,若發現生活完全圍繞小朋友,即使沒有任何性反應,便應警惕並及早求助,即使會被標籤為「病態」,亦有康復的機會。
他寄語家長平日要用心關懷子女,否則「就等加害者嚟照顧小朋友」。
陳美齡:互聯網普及 兒童很容易接觸到色情資訊 5歲開始要性教育
另外,警方與港大在過兩個月進行調查,以問卷訪問518人,當中78人曾使用兒童性剝削物品(CSEM),逾一成受訪兒童性剝削物品使用者報稱,若「沒有人會知道,而且你不會被罰」情況下,會意圖與兒童發生性接觸,比率較未曾使用CSEM者高近10倍。調查又發現,對兒童有性興趣、扭曲思想、吸毒者,與使用兒童性剝削物品有密切關係。
聯合國兒童基金地區大使陳美齡指,在互聯網普及的情況下,兒童很容易便有機會接觸到色情資訊,有機會令兒童不自覺成為網絡性剝削受害者甚至加害者。她強調家長亦有責任培養兒童保護自己的意識,建議小孩滿五歲便可做性教育工作,例如可簡單灌輸私人部位不應隨意被任何方式接觸的思想,亦應與子女建立良好關係,多了解子女的平日生活,確保減少被身邊人侵犯的風險。
Meta:過去十多年間不斷研發相關的政策及技術
Facebook母公司Meta香港公共政策主管譚雋蘭表示,公司致力保護年輕用戶免受傷害,在過去十多年間不斷研發相關的政策及技術,例如設預設不公開的青少年帳戶,並有嚴格的訊息、敏感內容限制保障,並已建立超過50種工具與資源,並透過「家庭中心」協助青少年及家庭建立安全且健康的網上習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