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圍標|競委會入稟告維修圍標集團 涉宏福苑等11屋苑$7億工程
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25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向6間業務實體及12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競委會指相關人士涉及一個樓宇維修工程圍標集團,於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在至少11個屋苑及的維修工程招標期間,涉嫌從事違反《競爭條例》行為。競委會指相關工程分布港九新界共8個地區,合約合共近7億元,包括去年11月26日發生五級大火的大埔宏福苑。
競委會指相關人士涉及一個樓宇維修工程圍標集團,於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在至少11個屋苑及的維修工程招標期間,涉嫌從事違反《競爭條例》行為。
競委會:搜證顯示野心是佔據全港樓宇維修市場四分之一佔有率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今日入稟起訴的是一個近年冒起同時非常活躍的圍標集團,在搜證期間,競委會取得該集團的內部通訊,顯示其野心是要利用不法手段,佔據全港樓宇維修市場四分之一的市場佔有率,反映其處心積慮和極度貪婪的心態。
畢仲明:這次入稟只是開始
畢仲明形容,案件成為一個重要的突破點,讓競委會在後續調查中揭發更多圍標集團的存在及手法。今日入稟審裁處,標誌著競委會就樓宇維修的執法工作進入起訴階段,畢仲明強調,這次入稟只是開始,競委會隨後將陸續對不同的圍標集團作出起訴。
競委會指有合理因由相信,有關行為構成屬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或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下的 「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正向審裁處申請命令,包括:
.宣布6個業務實體及11名人士6違反或牽涉入違反第一行為守則,並向他們施加罰款;
.向6名人士7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
競爭事務委員會展法律程序的涉嫌圍標集團12人名單及角色
涉案6個業務實體包括:
1. 俊豪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俊豪)、利民創建集團有限公司(利民創建)及頂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頂豐建築)(統稱頂豐);
2. 祥利建築公司(祥利);
3. 藝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藝林);
4. 宏溢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宏溢);
5. 瑋業發展建築有限公司(瑋業);
6. 竣鴻工程有限公司(竣鴻)
根據競委會案情,12名涉案人士中,包括集團主腦是張烱權,他是俊豪幕後操縱人,亦是利民創建及頂豐建築的董事及唯一股東。另有五名中間人,包括四名張烱權前僱員:周淑霞、李偉雄、蕭永康和黃明強,以及頂豐建築及測量師行高級項目經理陳健強。另外六名涉案人士全是工程承辦商人員,包括祥利項目經理劉永森、藝林董事及前股東魏生旺、宏溢總經理黎錦全、瑋業前行政經理陳嘉玉、瑋業董事陳响發和竣鴻唯一董事及唯一股東李偉雄。
集團主腦安排預設中標承辦商任「主角」 由當「幫手」承辦商助中標
案情指,該圍標集團由多個工程承辦商及中間人組成,主腦張烱權會先物色目標工程項目,並選定集團內其他承辦商入標。有關承辦商會獲安排擔任「主角」、即集團的預設中標者或「幫手」、即負責提供掩護式投標,再由主腦親自或指派其他中間人為它們準備及/或分發入標價格指示(以「功課」作為暗號)。擔當「幫手」的承辦商會依從或參照全部或部分價格指示,並提交標書,從而協助「主角」中標。
競委會指,由於有個別人士於調查期間,未有遵從競委會的強制權力提供相關資料,可能干犯《競爭條例》第52條及54條所訂明的刑事罪行,競委會已將個案轉介予警方作刑事調查。
此外,競委會發現有涉案承辦商在投標時,簽署了由競委會推出的「不合謀投標確認書」,相關人士有可能因作出虛假陳述而干犯串謀欺詐罪行,競委會將會轉介予有關執法部門作刑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