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油|改裝七人車成「流動電油站」 消防處無人機巡查擬研增罰則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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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局勢不穩導致油價上升,俗稱「入鬼油」的非法燃油加注活動亦相應增加。政府日前指會研究修例,倍增出售非法燃油的罰則,買家亦需要負法律責任,以及賦權當局充公入油車輛。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牌照及審批)倪楚豐表示,涉及非法轉油電油的個案近月上升,相關活動較流動及碎片化,不法分子改裝七人車及貨車以作電油轉注用途,甚至於屋邨停車場中犯案,修例有助加強阻嚇力。他表示明白近日油價上升,令市民及車主的財政壓力增加,惟非法燃油加油或構成火警風險,處方「不能妥協」。
「鬼油」加注站漸趨流動及碎片化
倪楚豐今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指,消防處今年第一季接獲375宗非法燃油轉注活動舉報,已提出130宗檢控,涉及76個非法油站,檢獲36萬升燃油,相等於5,500輛輕型貨車的油缸。處方去年平均每月僅接獲77宗舉報,惟今年首兩個月已增加至平均每月110宗,3月更接獲150宗舉報,形容有上升的趨勢。
倪楚豐表示,非法燃油加注站涉及柴油及電油,柴油站一般位於青衣、元朗等較偏遠的地方,並固定地經營。涉及電油的個案則較流動及碎片化,其加注站設於市區的周邊,甚至是屋邨的停車場,部份以七人車及貨車改裝而成。他指出,以往絕大部份非法燃油轉注活均涉柴油,惟去年下半年起陸續有涉電油個案。
消防處:七人車或貨車運載電油風險很大
倪楚豐說,除透過市民主動舉報外,當局亦會主動進行地區巡查、網上巡邏、與區議會交流,打擊相關非法活動。他又指將電油隱藏在七人車及貨車當中,會構成很大等風險,批評行為極不負責任。為加強執法,處方近日起透過無人機巡查,當中涵蓋晚上時段,令巡查的範圍更廣。
根據現時法例,出售、購買未完稅燃油最高罰款100萬元和監禁兩年,而非法出售已完稅燃油的最高罰10萬元和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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