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不滿案件被轉介兼被拒保釋 向官爆粗兼自稱黑社會 囚3月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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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子涉案到應訊時,聞控方要把案件轉介,他反問:「點解?」時,加插了粗言,裁判官見狀叫警員作處理時,被告繼續「爆粗」侮辱裁判官兼自稱三合會成員,惟說話全被法庭錄音錄下。他今(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的另一名裁判官席前認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當天的行為屬情緒發洩,是極度愚蠢,現已知錯,望能輕判。裁判官陳慧敏考慮各項因素後,判被告入獄3個月。

被告馬浩鏘(28歲,無業),承認一項向裁判官使用侮辱性言語,及一項聲稱三合會成員罪,指他於2025年12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14號庭,在當值裁判官蘇文隆執行其裁判官職責時,使用侮辱性的詞句;及在同日同地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

被馬浩鏘在西九龍法院應訊時向裁判官說粗話,被判囚3個月。

聞案轉至區院問點解兼講粗口

案情指,被告當時到庭應訊,主控申請把他所涉的另一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被告質問:「點解?」主控作解釋時,被告回應:「點解呀!答我呀你老母臭X !」

警誡下稱不獲保釋所以說出社團名稱

當日處理被告案件的裁判官蘇文隆要求警員捉住被告,惟被告再度辱罵說:「你捉住我呀!X你老母!」上述言語被法庭錄音。被告其後在警誡下表示:「個官唔畀我保釋,我咪話畀佢聽我係勝X。」

被告28歲已有20個案底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年28歲,有20項定罪記錄,當時因裁判官不給予保釋,故未有控制好情緒,形容該行為屬情緒發洩,是極度愚蠢,現已知錯,望法庭考慮他第一時間認罪,節省法庭時間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WKCC58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