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前副教授杜渡就賂賄經紀案上訴 城大指杜已非其校的教職員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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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經濟金融系時任副教授杜渡,被指在沙田租樓時簽下臨時租約後「撻訂」,並圖以 1,000 元賄賂地產代理要求代為隱瞞,以逃避支付違約費 1.6 萬元。杜因而被廉政公署控告提供利益罪,他早前在沙田法院被裁定罪成及被判囚4.5月。杜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並於早前已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城大今回覆傳媒指,城大支持守法循規,對教職員行為操守有清晰指引,並指「來函所述人士已非城大教職員」。
上訴人杜渡, 48 歲,案發時是城市大學副教授,他就定罪及刑罰上訴。他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指他於 2022 年 11 月 6 日,對美聯物業代理鍾芳宙提供 1,000 港元,要求鍾隱瞞他因違約而取消稍約的事實,被判監 4.5 個月。
杜欲租沙田雲頂峰時撻訂
案情指,杜案發時在美聯經紀鍾芳宙陪同下,到沙田銅鑼灣山路18號壹號,雲頂峰的租盤「睇樓」。他「睇樓」後決定租住一單位,並簽下臨時租約。惟他同日稍後向鍾表示不租,並要求取消臨時租約,他並希望鍾「以對待朋友方式」處理,和表示「給你一千塊補償」,鍾拒絕時,鍾指杜曾稱還是較習慣內地的方式。
杜求情時曾稱受內地文化影響而犯案
杜求情時曾稱受內地文化影響而犯案,裁判官施祖堯卻指杜已來港多年,且賄賂罪在港屬嚴重罪行,認為杜即使沒有法律背景,亦應對貪污有一定認知,加上被告已來港定居多年,認為他難以用文化背景作為藉口。但施官准杜以2 萬元現金擔保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HCMA12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