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投訴比較多勞工處加強巡查 不會先通知但有次宏業董事陪同

撰文:任葆穎 陳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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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21日)舉行第16場聽證會,當中提到勞工處共巡查宏福苑17次,在勞工處任職逾27年、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 (行動科)林秀青表示,因應投訴個案較多加密巡查,人員會穿便衣巡查,進入前不會作事前通知。

會上展示勞工處內部記錄,顯示至少三宗投訴個案,涉吊運等問題,均寫投訴不成立,林秀青表示,處方會於後續巡查繼續跟進不成立的投訴,「唔係單純一次Not Justified,就唔去睇、唔去跟進。」

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 (行動科)林秀青(右)4月21日在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第16場聽證會作供。(黃偉民攝)

勞工處17次巡查宏福苑包括一次加強突擊檢查

宏福苑共進行16次進查,另有一次是加強突擊檢查,即共17次檢查。被問及17次巡查,是否均與投訴有關,林秀青表示,根據機制,每一至兩個月會巡查一次,但因應收到投訴較多,加密至每一個月都有巡查,但指不是完全與投訴有關。

大埔宏福苑去年11月26日發生五級火。(梁鵬威攝)

巡宏福苑毋須事先通知 穿便不會戴安全帽

林秀青稱,巡查時如是於新建大型地盤,門口有閘要通知,但宏福苑不同,入去不用事先通知,不會帶安全帽,不會引起工友或承建商注意,會先行一轉查看有否違例事項,巡查投訴位置、相關地方會否都有投訴。視察後,如有需要,才找承建商一起巡查。她指,勞工處人員穿便衣巡查。

一次巡查由宏業董事侯華建陪同 林秀青解釋巡查後提供職安健建議

聽證會展示一份勞工處內部記錄,顯示勞工處在2024年7月的巡查中,是在宏業董事侯華建陪同下進行。林秀青解釋,勞工處人員可於巡查後,聯絡地盤負責人,再提供職安健建議。

投訴均寫不成立或無進一步行動 林秀青:唔係一次不成立就唔跟進

另一份勞工處內部記錄展示,至少三宗投訴個案,涉吊運等問題,均寫投訴不成立(could not be justified)或無進一步行動。林秀青表示,結果是同事判斷,投訴不能成立意指看不到與投訴相關的證據,她指會查看報告,如有需要跟進,會叫同事跟進。她續稱,會於後續巡查繼續跟進不成立的投訴,「唔係單純一次Not Justified,就唔去睇、唔去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