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與未成年男童肛交 男童拒出庭裁無罪 官為公義求讀出案情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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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金融從業員男子及一名印度漢,涉在交友APP不同時段認識同一名男童,並先後與該男童在住所或地盤肛交。兩男否指控,案件原定今(2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今透露,事主有輕生念頭,不願回想事件,拒絕出庭,遺憾地要不提證供起訴。法官陳廣池指兩名被告非常幸運,宣判兩名被告無罪,當庭釋放。

陳官又稱,某程度上為彰顯公義,因應本案情況特別,要求控方讀出案情,並建議警方循其他方面調查。

34歲被告童富涵。(陳曉欣攝)
50歲被告Jahangir Adil。(陳曉欣攝)

其中一名被告知男童不作供後改不認罪

被告為Jahangir Adil(50歲)及童富涵(34歲),各被控2項肛交罪和與16歲下男子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其中童原本擬認罪,他得知事主不會作供後改稱不認罪。陳官指,以往即使有受害人身故,認罪答辯亦會維持。

印裔被告涉兩度在地盤與X肛交

印度裔被告Jahangir Adil被控於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的某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道56號一個建築地盤與13歲的X肛交;以及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的某日,在同地與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童則涉在沙田單位與X肛交

另一被告童富涵,則涉在2024年8月15日,在沙田車公廟路18號柏傲莊某單位與15歲的X肛交,及於同日同地與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X在交友軟件認識兩名被告

案情指,X在同性交友軟件Grindr先後認識兩名被告。其中Jahangir Adil兩度在地盤與X肛交和侵犯X,童則兩度在住所肛交和侵犯X。X後來與母親爭執時,揭露自己是同性戀,曾與首被告性交。

案件編號:DCCC 42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