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經貿辦案|商議6天有裁決 英國陪審團可回家 有案退庭18日
涉及兩名移英港人的倫敦經貿案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Old Bailey) 審訊。本案涉及英國國安法,由陪審團作裁決,隨機抽選12名市民組成。英國的陪審團可跟法庭一起「放工」,若在當地時間下午約4時半仍未有裁決,各陪審員可以「下班」回家,翌日再回法院商討。根據資料,英國曾有案件的陪審團退庭商議18天才達成裁決。
若屬一般案件,法官要求陪審團盡量達成一致裁決,若無法達成一致,亦會接納10比2,或11比1的裁決,若低於這兩個標準,便要解散陪審團重審。本案的法官原本亦要求陪審團要達成一致裁決,惟經過近四天討論仍未有裁決,法官遂接受他們可作大比數裁決。該陪審團最終在商議的第六天(5月7日),裁定兩名被告觸犯英國《國安法2023》下的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名,涉及海外干預的罪名則未有裁決,衞志樑另有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亦罪成。
英國陪審團年齡18至75歲 商議內容須絕對保密
英國的陪審團亦有年齡限制,必須為18至75歲的人士,多由選民登記冊中隨機挑選,來自不同階層。他們被選中成為陪審員後,聽畢證供及律師陳詞,並經法官總結案件後,會進入專為陪審團而設的陪審團室,進行退庭商議。
陪審團一旦進入退庭商議階段後,其商議內容必須絕對保密,若他們向外洩露細節,會被視作藐視法庭,有機會被刑事檢控。他們進入商議室後,亦需交出手機和電子設備,以免受外界干擾或私下查閱資料。他們日間在陪審團室作商討時不能外出,午膳亦須留在商議室。
陪審員每日可「準時」下班 有案件退庭數周才有裁決
與香港的法庭不同,英國法庭的陪審團若在法庭下班前仍未達成裁決,法官會准陪審團回家休息,翌日再回法庭商議。但他們離開前必須發誓,回家後不得與他人討論案情,也不准看新聞或在網上搜尋資料。只有極少數敏感度高的案件,例如涉及黑幫威脅,或極端恐怖主義,或媒體極度關注的案件,才會為陪審團安排酒店住宿。
根據英國一份 2026 年的最新研究,英國陪審團處理的案件,超過六成可在2小時內達成裁決,總體而言有九成案件能在4小時內達成裁決。當地曾有最快的裁決記錄只退庭了6分鐘,但遇上複雜的詐騙案,或涉及恐怖主義的案件,陪審團有機會要花上數天至數周時間商討。有記錄指英國曾有案件陪審團商討18天才有裁決。
另外,特區政府今(8日)凌晨發出聲明,強調涉及袁松彪及衞志樑的案件,由開始至今,特區政府一直明確指出,案件所涉的指控,與特區政府和駐倫敦經貿辦絕無關連,亦從來不是涉案方(party to the case),並堅決反對所有對特區政府和駐倫敦經貿辦的不實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