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12.45%業主聯署要求開特別業主大會 促政府公開勘查報告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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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第一輪上樓昨日結束,247戶、即12.45%業主上周三(4月29日)向屋苑委任管理人合安物業理有限公司遞交書面聯署,要求合安按《建築管理條例》,於45天內召開及舉行業主特別大會,跟進屋苑多個重要事項,包括居民長遠安置方向、屋苑與宏業、鴻毅之間的合約狀況及跟進處理;及要求政府於業主大會舉行後一星期內,公開全苑8幢樓宇完整勘查報告等。他們認為相關事項必須在具透明度及制度保障的情況下,由全體業主共同討論及決定,而非單方面作出安排。
按條例合安須於45天內召開及舉行業主大會
聯署業主指出,是次聯署已按法例要求列明業主資料及簽署,具備法律效力。聯署涉及247戶業主、佔全苑總戶數的12.45%,遠超法例規定不少於5%業主的門檻,管理人並無任何合理理由拒絕或拖延召開業主大會。
他們表示,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管理人須於接獲有關要求後14天內發出會議通告,並須於45 天內召開及舉行業主大會,促請管理人盡快安排會議,確保業主可就屋苑事務進行正式討論及作出決定。
業主提到,自遞交聯署以來,有關消息一直保持保密。然而,部份社交媒體及自媒體頻道卻於上星期已掌握相關內容,並對宏福苑業主及聯署代表作出無理抹黑及攻擊。業主對此表示高度關注,認為有關情況有必要嚴肅跟進。業主重申,管理人必須嚴格遵守香港相關私隱法例,不得向外披露任何參與聯署之業主身份或個人資料。
促公開宏福苑與宏業、鴻毅之間合約狀況
業主大會邀請政府派出代表出席,要求盡可能在容納至少1,000人的場地及星期六或日舉行業主大會,會議時⾧預計至少六小時,議程包括討論要求政府允許多次返回單位收拾物件,並交代餘下物件的處理方案;於業主大會舉行後一星期內,要求政府公開全苑 8 幢樓宇完整勘查報告,並公開予全體業主;宏福苑與宏業、鴻毅之間的合約狀況及跟進處理;討論及議決宏福苑後續處理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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