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拳王」李振邦購勞斯萊斯騙80萬 稱病求免獄被拒 囚2年
師承葉問之子葉准,有「金融界拳王」之稱的李振邦,被指任上市公司主席時,幫公司買勞斯萊斯時涉報大首次登記稅金額,並把多出的80萬元存妻子戶口,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案件今(7日)判刑,辯方求情指李因打拳傷患,患有喉痙攣,有突發性風險,嚴重可致命,求法庭不要判他入獄。惟暫委法官黃士翔稱,不見得被告服刑會增加其致命風險,並相信懲教署會照顧其醫療需要,判被告入獄2年,及下令他須賠償公司82萬。
被告李振邦(42歲,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前執行董事兼主席),經審訊被裁定1項欺詐罪成,指他於2021年2月19日至3月3日期間,向PF Group虛稱需付238萬元清繳一輛汽車的首次登記稅,導致李從中獲得利益,或導致PF Group蒙受不利。
辯方押後取報告指被告病發或致命
案件原定上月判刑,辯方指被告可能因喉痙攣死於監獄,要求參考醫生報告而押後。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今呈上多份醫療報告,指李患有喉痙攣及幽閉恐懼症,醫生診斷其喉痙攣是突發性,有機會受氣味、口乾、食物和空氣污染等因素刺激病發,復發頻率頗頻密,李接受診斷時已復發過2次。一旦病發,李會呼吸困難,甚至窒息,可能會暈倒,並指最嚴重情況足以致命。
律師力陳被告病發風險高求勿判監
謝續指,此病發作時可以靠吞冰塊、飲溫水和下顎推舉法等方式急救,嚴重者需要做手術,力陳李病發風險高,監獄沒有相關配套,望法庭勿判監。
官稱沒資料顯示囚禁復發風險增
黃官指,沒資料顯示囚禁的風險較高,相信懲教會安排合適醫療協助。謝強調,李若在倉房復發,其囚友沒責任通報,又稱:「如果復發無人察覺到失救,對監獄嚟講都唔係好。」重申沒資料顯示懲教有能力處理李的罕見病,又稱:「呢個真係一個冒險嘅決定嚟,有風險。」
謝另提出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讓法庭了解感化官看法再判刑。黃官反駁,醫療報告建議李休息停工。謝就稱相信感化官不會讓李去做挑泥等粗活,強調被告在監獄難獲即時和合適協助。
被告自小習武師承葉問之子
黃官判刑時引述被告背景,指他從小醉心習武,師承葉問之子葉准,有「南拳王」之稱,開辦過功夫學院。被告在2017年獲得被譽為「武術界奧運會」的世界傳統武術錦標賽的南拳金牌,其後光榮退役,為眾多明星名人設計課程,涉足不同行業。
明知金額不當仍把餘款存妻戶口
黃官指本案涉及違反誠信,被告負責開支票,知道實際牌費後卻未有糾正,反正把餘款存入其妻戶口,無論被告是有預謀還是單純保留多出的金錢,同樣嚴重。
官指被告在監與否都面對同樣風險
黃官稱,留意喉痙攣可致命,惟被告在監獄裏外都會面對同樣的風險,不見得獄中風險較高。所有懲教院均有醫護當值,對患病囚犯有特別安排,相信被告會得到足夠醫療保障,懲教署亦有能力作相應安排。考慮到被告的犯案手法和涉案金額,判監2年半,顧及被告屢獲獎和身體狀況,額外減刑半年,最後判入獄2年。
案件編號:DCCC 63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