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筒大王長子騙父母豪宅借貸2661萬 求情稱已失繼承權 囚4年

撰文:陳蓉
出版:更新:

「電筒大王」沈漢深夫婦,以公司名義持有逾2億元物業,其長子沈俊文涉偽造文件虧空公款,以圖謀奪父母的公司,更把部份物業用作抵押借款逾2661萬元。長子早前承認5項欺詐罪,求情稱已失父母的遺產繼承權,案件今(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涉款逾2600萬,亦涉及虛假文書。犯案的手法雖然不精密,但屬有預謀,惟他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在考慮他認罪等因素後,終判囚4年。

被告沈俊文,57歲,承認5項欺詐罪,他在2023年4月至11月期間,多次提交偽造文件,撤換父母董事身份,委任沈俊文及另一人為新董事,並在周年申報表中聲稱沈俊文是公司唯一股東。

被告沈俊文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黃浩謙攝)

求情稱已失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

辯方求情稱,被告現年51歲,育有三子女,目前已與家人斷聯。他因賭博和投資失利而散盡家財,早前求情稱被告想與家人同修舊好,但律師今指被告已失去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

官透露被告另涉其他訴訟

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涉款逾2600萬。案情中被告把印有公司圖章的文件,遞交予政府部門,涉及虛假文書。鄭官指,被告的犯案手法雖然不精密,但算是有預謀犯案,惟被告另有其他訴訟在身,財務公司有機會無法收回款項,但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亦已因本案失去所有經濟支援,重犯機會較低,考慮到他認罪等因素後,終判囚4年。

父母原本持物業逾2億元

案情指,被告的父母沈漢深和陳玉清,自1992年已開始投資物業,並成立集信國際有限公司,由其父母全資擁有。該公司持有8個物業及4個車位,包括:何文田嘉福苑單位連車位、西貢匡湖居3個單位、尖沙咀星光行2個單位、沙田九肚山沙田小築單位連2個車位,及九龍塘根德閣單位連車位,估計市值為港幣2.28億元。該公司除持有物業並無其他業務。

沈氏夫婦為幼子申請借款揭發

沈氏夫婦有2子1女,女兒任公司秘書,掌管公司印章。2023年11月,幼子需資金周轉,父母欲用九肚山物業申請按揭時,發現他們已非公司董事,查冊後發現部份物業已被抵押貸款。

被告用3個匡湖居單位做抵押

他們後來發現,被告於同年4月至11月期間,曾提交文件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並委任了被告及一名叫陳凱琳的人為公司新任董事;周年申報表顯示被告是唯一股東。被告並將公司持有於西貢匡湖居3個單位,押給5間財務公司,借取2661萬元。

借款還債後餘款存個人戶口

被告取得借款後,用600萬元償還公司貸款,另用500萬元支付他個人的貸款,其餘大部份款項存入他兩個戶口,另給了陳凱琳82萬元。被告父母及胞妹其後報警。被告同年12月12日被捕。

案件編號:DCCC114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