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半年|蘇先生回家的悲與怒 播《陪着你走》送別父母
大埔宏福苑大火至今半年。這半年,居民失去什麼?又經歷什麼?居民蘇先生回兩個家。一個是由讀書住到結婚的宏昌閣「老家」,另一個是婚後與太太共同建立的宏志閣「安樂窩」。等待半年的兩次回家,一次悲傷,一次憤怒。
悲傷是,父母逝於宏昌閣,父親剩下一具遺骸,母親要靠牙齒辨認身份。這次回家,他播放父母生前最愛歌曲《陪着你走》,篩出父母遺物,執拾好只剩支架的家具,掃開灰燼,擺放鮮花,與老家好好道別,亦希望父母能與帶走的遺物一同上路,前往天國的「新家」。
憤怒是,他覺得宏志閣沒受火災波及,回家卻有重重限制,他不打算賣業權,亦不願將這次收拾,當作是最後一次回家。
火前日常 歲月靜好
年約50歲的蘇先生在宏福苑長大。在大火發生前,他的家人、工作、生活,全部集中在大埔。1984年,蘇先生小學升中,父母買入宏昌閣老家,舉家從九龍遷進大埔,一家三口同住。宏昌閣空間大、空氣好,後樓梯能望海,他小時候十分滿意新居。一家人關係和睦,是個普通但快樂的家庭。
蘇先生婚後為了住近父母,購入了宏志閣的單位。父母疼愛,年屆八旬仍煲湯,蘇先生閒時就會回家飲湯。
蘇先生的單位是海景單位,因兒時在後樓梯望海,已萌生了「如果買到宏福苑海景就好了」的念頭。他一直盯緊宏福苑的二手市場,終找到宏志閣的海景單位,「我哋真係寧願咁多年都唔去旅行,死慳死抵,走去供樓。」
家有父母、太太,兩隻貓;上班地點距離宏福苑只有十分鐘,生活安好。一場大火將蘇先生所有東西連根拔起。這是他最忙、最心痛、最難熬的半年。
母最後致電 單位已陷火海
蘇先生不時想起與母親最後通電。大火發生當日,正在工作的蘇先生接到母親電話後,馬上飛奔回家。父母所住的宏昌閣,為其中一幢燒得最嚴重的大廈,媽媽說家中着火,還有雜物燒至「劈力啪啦」的聲響。相隔約五分鐘,媽媽說要走出去,要落樓,但講完「今次死喇」,就再沒回應。
這通電話他一直沒有收線,蘇先生不斷叫媽媽,都沒回應。同時蘇太也不停致電給爸爸,惟爸爸沒有接聽。從公司趕回家,眼見宏昌閣變成火柱,他心急如焚,只得寄望父母可成功到某處逃生。
看相簿辨認 幻想雙親相擁離世
大火一周後,蘇生蘇太一連幾日翻看相冊認屍,煎熬幾日後才「找到」家人,從相簿見到的只有遺骸,「唔會認得係一個人嘅形狀」。
蘇太引述警方說,「可能有部份已經變咗灰,有部份剩返一啲組織,但就看到疑似兩人相擁着,兩邊係兩人相擁住,兩個盆骨的位置。這是我幻想,因為他們很恩愛,不會分開。」
認屍見遺骸 「那種痛我不懂形容」
警方隨後通知,沒法從遺骸中確認到母親的身份,等了約一個月,才靠牙齒辨認得到。回想起認屍的時候,他的傷痛難以形容:「因為見到我爹哋的遺骸時⋯⋯就算我不當他是我爹哋,你知道他是一個人,他的形態其實是很辛苦,很不自然。你知道這是一個人都會很傷心,更何況那是自己父母,那種痛我不懂形容。」
聽證會首日,也播放了一段蘇先生母親臨終時與999接線生對話,講及「好煙、好大煙,去到我哋嗰層都燒,救命!」
蘇先生看新聞才知悉,母親當日有多徬徨無助,「媽媽已經好叻及好勇敢。」後來他經委員會獲得錄音,一直未敢重聽。
父母愛整齊 執拾家具殘骸
大火發生五個月,宏福苑七幢受大火影響的大廈居民,2026年4月中旬,終可分批「回家」。蘇先生戴着頭盔踏上回家的路,家園已變封鎖區。他看着大部份公眾地方被鏟平,公園被拆鞦韆、爬架,忍不住淚目:「變成了一個地盤,已經不是一個屋苑的狀態。」
行27層樓梯回到單位,蘇先生入屋哭道:「爹哋媽咪我哋返嚟喇!上次返嚟已經係飲湯、好想飲返你哋嘅湯。」其老家的牆身及天花,已被燒至熏黑剝落;部份石屎爆裂,有房間的牆身倒塌,地下滿佈瓦礫。窗戶全數爆開,要用橙色窗網圍封。客廳、房間的櫈,燒至只有支架。
蘇先生與未有上樓的妻子視像通話,入屋不久,就在地下執拾到疑似雪櫃蓋。因為父母喜歡將家收拾得整齊,他默默把它扶起,搬回廚房位置。蘇先生又不時將已經面目全非的疑似家品,放回在相應位置,將家執拾整齊。蘇先生之後用燒烤網,在客廳從灰燼中「篩」出父母的遺物,最後找到父母喜愛的陶瓷龜、郵筒及花瓶擺設。
播父母生前愛曲、獻花告別
蘇先生邊執拾,邊播放歌曲。「陪着你走,一生一世也不分,天天編出兩雙足印,過千山過千海⋯⋯」——盧冠廷的《陪着你走》,是蘇爸爸喜歡的,還有媽媽喜歡的粵曲《樓台會之良朋》。
兩首歌輪流播放,樂韵悠揚三小時,蘇先生在客廳的一角,剷出一處乾淨的地方,見到米白色的地磚之後,他再放置兩束鮮花、電子蠟燭及紙牌,放上了雙親的遺照、與他們作最後道別。
蘇太沒有上樓,蘇先生臨走前讓蘇太道出最後心聲:「如果你哋未上天家之前,仲停留喺呢一度,你哋先去(我哋)新屋,去到和合石歇息一陣再上天家啦。」
蘇先生即哭着說,「爹哋媽咪,跟我哋走喇,我哋帶你哋去新屋嗰度喇!多謝呢個屋企帶畀我哋40幾年嘅歡笑同喜樂,有緣再會‥‥‥」
攜遺物到墳場伴兩老
蘇先生落樓時,帶着母親喜歡的一袋陶瓷龜、郵筒及花瓶擺設,更有一個載有多國硬幣的鐵錢甖。他即日就帶同這些遺物,連同父母的遺照,去到和合石墳場,與兩老好好告別。
回宏志受限 悲傷變憤怒
「我上次上去係好傷心 ,好想見返父母嘅嘢。但今次我係好憤怒。」
宏志閣沒有受大火波及,樓宇未有損毁。宏志閣居民首次上樓,是在大火發生後一周、去年12月初獲安排1.5小時執拾。第二次上樓,則獲安排在2026年5月初回家執拾。上樓安排與其他受災大廈一樣,每戶居民有三小時執拾,限四人上樓。
蘇先生不滿自己明明是業主,回家卻要登記、要申請、要限制人數:「我哋嗰座冇問題,點解要咁去為難業主?」他引用《基本法》第一章第六條說,「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你(政府)用咩法例唔畀業主喺自己嘅單位入面?我哋係冇燒過。」
拒賣業權 盼回宏志住
政府早前公布,如果在6月30日或之前,若有75%的宏志閣業主確認,並同意簽署買賣協議,便可納入政府長遠居住安置方案,收購價與其餘七廈相同,估計總收購成本約10億元。被政府委任接管宏福苑法團的合安,早前召開網上簡介會,稱宏志閣工程費用至少要3,000萬元,需時至少九個月,而且費用要全數由業主承擔。
蘇先生已決定不賣業權。他說尊重其他街坊的選擇,但認為不能抹殺400多戶想原址重建的希望。蘇先生個人來說,因為宏福苑是他的根:「真係一手一腳自己辛苦儲錢買返嚟嘅一個海景單位,我哋唔去旅行、死慳死抵,希望有自己嘅安樂窩,但因為一場人禍而失去。」回去宏志閣,也不會當成最後一次回家:「絕對不想去道別。」
「我們貪的是真相」
作為宏福苑死難者親屬及居民,他最想尋求真相及公義。早在大維修時,蘇先生就曾致電消防,反映發泡膠封窗易燃,卻獲回覆稱「非其管轄範圍」。
不少資訊逐漸披露,令蘇先生認為真相逐漸浮面,他期望有人問責。在忙着安排上樓的同時,蘇先生在同月,也成為了宏福苑大火聽證會的涉事方,為的是以第一身身份,獲取到更多資料。他在聽證會吐露心聲,說過:「之前有人話我哋貪得無厭,我們貪的是真相、還死者真相。」他說,「起碼搵到漏洞,填補返佢,唔好再發生下一次,宏福苑示範咗一次,唔可能再有第二次。」